結核病防治有撇步

結核病防治有撇步

2011/5/12(2022/3/15 21:26更新)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和平婦幼院區醫務長許衍道說,肺結核很可怕,但也不可怕。可怕的是,肺結核會傳染;不可怕的是,只要病人規則服藥兩個星期後,就不具傳染力。

許衍道強調,肺結核是可以治好的,不過,必須長期服藥,且連續規則服藥六個月以上。但是病人常常在症狀消失之後,自以為好了就不再服藥,殘存體內細菌就會產生抗藥性,使得治療更加困難。

許衍道表示,九成以上的人感染了結核桿菌都不會生病,因為人體內的免疫系統自動會把入侵的細菌消滅。只是身體狀況不佳時,才會讓細菌在體內生長繁殖而生病,這時就要借重藥物來殺細菌。他說,體內細菌減少到一個程度,症狀會消失,容易讓病人誤以為病好了而停藥,這時殘存體內的細菌又會慢慢生長繁殖,而且對藥物產生抗藥性,等再度發病時,原來可以殺死細菌的藥就會失效。

因此,結核病的治療一定要持續服藥六個月以上,把體內結核菌殺光,除惡務盡,否則如同斬草不除根,春風吹又生。

他提醒,目前結核病已經有藥可治,只要規則服藥六個月以上,就可以把病治好。只是在服藥過程中,有時會產生一些副作用,這時可以請醫師處理,這是必然的過程,不必害怕,家人或親友支持是非常重要,要陪伴病人共渡難關。

肺結核的防治光靠醫護人員是不夠的,必須大家一起來。如果親友或鄰居得了結核病,不要怕他,不要躲他,要鼓勵他,支持他,陪伴他,把六個月的藥吃完。病人得病吃藥是很辛苦的事,應設法幫助病人渡過這漫長的療程,不只可以治好病人,救病人一命,更可以保護自己和其他人不受傳染,功德無量。

許衍道還說,結核病人的隱私權應予以保障,讓病人安心服藥,免於畏懼他人異樣的眼光。結核病人只是生病了,有病就醫,如此而已。因此,不要歧視病人,不要把結核病人標籤化,污名化。因為污名化,標籤化的結果,會讓病人不敢就醫,反而耽誤病情,賠上性命,也會傳染給他人,尤其是傳染給最親近的人。

病患應享有基本人權,人權教育就是要把尊重與包容的理念,落實於生活中。他再次提醒,對待結核病患應該尊重與關懷,這是結核病防治非常重要的一環,方能保障社會大眾身心健康。

最後,許衍道提供世界衛生組織公佈的簡易篩檢方法如下︰咳嗽兩週(2分),有痰(2分),胸痛(1分),沒有食慾(1分),體重減輕(1分),如果有上述症狀達5分以上,建議戴外科口罩趕快就醫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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