攝取過量「反式脂肪」增加罹患冠狀心臟病的風險

攝取過量「反式脂肪」增加罹患冠狀心臟病的風險

2010/10/1(2022/3/15 19:57更新)

針對報載「市售產品反式脂肪標示不符」狀況,臺北市政府特別針對市售產品進行抽驗,反式脂肪包裝標示值與產品檢驗值誤差超過法定容許範圍(±20%),若查證屬實,將依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第17條規定,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北市府表示,此抽驗到連鎖飲料店沖泡珍珠奶茶專用的「奶精粉」反式脂肪檢驗值1.58 g/100g為例,並引用消基會97年抽驗到的同一家連鎖飲料店「胭脂珍珠奶茶」成品檢測結果,發現1杯沖泡後的500毫升胭脂珍珠奶茶,反式脂肪檢出值仍有0.3~0.45公克,換算結果,如果一天喝超過7杯(3,500毫升),就超過行政院衛生署建議每日食用量的2公克。

科學研究顯示,反式脂肪與飽和脂肪同樣會增加血液內「壞膽固醇」即「低密度脂蛋白膽固醇」的含量,但反式脂肪卻會減少血液內「好膽固醇」的含量,因而增加罹患冠狀心臟病的風險。因此,行政院衛生署公告自97年起所有包裝食品均應具營養標示且應標示「反式脂肪」的含量,另規定食品中每100公克之固體(半固體)或每100毫升之液體所含反式脂肪量小於0.3公克,得以標示每100公克含「0」公克反式脂肪。

聯合國糧食及農業組織與世界衛生組織建議,飲食中的反式脂肪量應低於每天攝取熱量的1%,以一位成人消耗2000卡而言,這個量相當於每天攝取不超過2g。目前,不同的國家和地區對反式脂肪有不同的管理政策。多數國家及我國都要求食品製造商必須在產品上標示反式脂肪的含量,例如美國和加拿大等國家規定在食物外包裝需標示反式脂肪的含量,少數地區例如丹麥等歐盟國家限制反式脂肪含量不得超過2%,美國紐約市禁止餐廳使用反式脂肪。

北市府提醒消費者應該多多注意食品包裝上所標示的油脂名稱,在選擇奶油及各類食品時,不妨多留意以下標示:凡成分中有氫化植物油、半氫化植物油、植物性乳化油、精製植物油、植物性乳瑪琳、人造奶油(黃油)、人造酥油(白油)或英文標示上有hydrogenated(氫化)等名稱者,都表示含有反式脂肪,應減少攝食該類食品,另呼籲食品業者應誠實標示反式脂肪含量,民眾可從標示上聰明消費。

北市府提供民眾5個減少攝取反式脂肪的方法:

  1. 節制油炸類食品及多層、酥脆的糕餅或西點麵包。
  2. 喝茶或咖啡選擇加牛奶,少用奶精。
  3. 選用脫脂優酪乳、脫脂起司、脫脂奶及奶製品。
  4. 選擇較軟之植物性奶油(或稱乳瑪琳,因其反式脂肪酸含量較少)。
  5. 減少攝取含氫化油之加工食品,如:餅乾、薯條、甜甜圈、洋芋片等油炸或烘焙食品。

消費者如有食品安全衛生問題或消費疑義,可電洽臺北市民當家熱線:1999(外縣市民眾請撥02-27208889)轉7077。以上稽查結果,可上衛生局網站http://www.health.gov.tw/或行政院衛生署食品資訊網http://food.doh.gov.tw/查詢相關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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