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流感非健保給付項目 公費條件要注意!
2012/5/21(2022/3/15 18:14更新)
(優活健康網記者沈俐萱/採訪報導)H1N1新型流感在全球曾經造成恐慌,並在許多國家蔓延,先前研發出的「克流感」就成了新流感盛行時最搶手的藥品,治療效果為醫界肯定的早期服用抗病毒藥劑,將可避免感染導致造成嚴重併發症的情形,而克流感公費用藥有其相關規定,目前屬於自費項目。
台北市衛生局疾病管制處黃冠傑科員表示,通常每年12月~隔年3月期間為流感高峰期,因此在這段期間內,衛生署會配合政府政策擴大克流感的使用條件,包含伴隨危險徵兆之類流感患者「高燒持續48小時」,以及「流感患者之共同居住成員有類流感症狀者」,都成為公費藥劑使用對象。但在流感高峰期時間外,一般公費克流感使用條件為,流感併發重症通報病例、H5N1流感調查病例、伴隨危險徵兆之類流感患者、具重大傷病或心肺血管疾病、肝、腎及糖尿病等之類流感患者、經醫師評估需及時用藥之孕婦、過度肥胖之類流感患者及經傳染病防治醫療網正/副指揮官認可之類流感群聚事件等。
而黃冠傑科員也提醒大家,流感病毒的傳播主要以飛沫傳染、接觸傳染為主,民眾搭乘大眾運輸工具應注意呼吸道衛生及咳嗽禮節,如有發燒或咳嗽等呼吸道症狀時應配戴口罩,當口罩沾到口鼻分泌物時,應立即更換並丟進垃圾桶;打噴嚏時,應用衛生紙或手帕遮住口鼻,若無衛生紙或手帕時,可用衣袖代替,衛生紙使用後應丟棄至垃圾桶;手部接觸到呼吸道分泌物時,應徹底清潔雙手等。健康的人在乘車期間,亦應保持手部清潔,並注意勿觸口鼻。
你可能還會想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