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稅停看聽 別忘了12萬長照扣除額

報稅停看聽 別忘了12萬長照扣除額

2020/5/25
(優活健康網新聞部/綜合報導)受疫情影響,今年報稅期間延長1個月,寬限至6月底,報稅前最好再檢視一遍,看看家中是否有符合「長照扣除額」的家屬,因為這項今年上路的特別扣除額,每人每年可扣除12萬元,千萬不要讓自己的權益睡著了。

108年7月24日修正公布的《所得稅法》第17條,增訂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長照扣除額),每人每年定額扣除12萬元,且於今年申報108年所得稅即可適用。

符合四類情形可申報
台北市衛生局表示,自108年1月1日起,納稅義務人、配偶或受扶養親屬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無該法所訂排富規定情形者,就可以減除特別扣除額12萬元。1.符合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者。2.長照失能等級第2至8級且使用長照給付及支付基準服務者。3.入住住宿式服務機構全年達90天以上者。4.在家自行照顧,未聘僱外籍看護者。

台北市衛生局提醒,民眾申報長照扣除額,報稅時得備妥各自的證明文件,1.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者:108年度有效之聘僱許可函影本;2.長照給付及支付服務使用者:108年度使用指定服務之繳費收據影本一張;3.入住住宿式服務機構者:108年度入住適格機構累計達90日之繳費收據影本;4.在家自行照顧者:符合可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之特定身障項目重度(或極重度)等級項目,或鑑定向度之一者,檢附108年度有效之身心障礙證明(或手冊)影本;經指定醫療機構進行專業評估,並符合可聘僱外看資格者,檢附於109年6月30日前取得病症暨失能診斷證明書影本。

取得失能診斷證明時程 放寬至6月底
台北市衛生局表示,考量長照扣除額為第一年上路,中央已經放寬第一年取得病症暨失能診斷證明的時程,身心失能者在108年度所得稅申報期限(109年6月30日)前取得病症暨失能診斷證明書,可列報108年度長照扣除額;又為便利民眾、簡化申請文件,僅需檢附「病症暨失能診斷證明書」,不需巴氏量表或臨床失智評估量表(CDR);另開立病症暨失能診斷證明書需有一定的觀察期間,有需求民眾,請儘早至公告的醫療院所進行評估,避免屆期不及評估而影響報稅權益。

台北市衛生局呼籲,想進一步了解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的民眾,可來電洽詢長照服務專線1966,或撥打國稅局免付費電話0800-000-321。

記者及編輯團隊

《優活健康網》有專業的記者及編輯團隊,內容整合醫學專業、健康生活乃至關係心理學等相關文章,致力為讀者提供最正確的健康認知與保健常識。

你可能還會想看
加 uho 好友
熱門話題
Men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