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高中生

代購糾紛 業者不知買家未成年蒙損失

代購糾紛 業者不知買家未成年蒙損失#未成年高中生

(優活健康網記者陳靜梅/綜合報導)日前一名未成年高中生透過鞋店向國外訂購知名品牌限量球鞋,加運費要價9千元,高中生已先支付2千元訂金,但家長得知後不同意其購物行為並立即要求退訂,但業者表示,高中生是主動到店要求依他要的尺寸代購,如不欲購買須退回國外,業者會蒙受來回運費之損失,故不願全額退訂。消費者提出申訴,最後雙方各退一步,業者退還1千元予消費者達成和解。賴淑青消保官表示,因未成年人身心尚未成熟,法律就他們的意思表示及法律行為給予較嚴密的保護,避免他們妄下決定造成本身的不利,所以賦予法定代理人同意權來補充他們行為能力的不足,在此情形下,未成年人的利益保護大於交易安全之保護。未滿20歲者其消費行為 仍需家長同意此消費者為未滿20歲的高中生,依民法規定屬「限制行為能力人」,除非是純獲法律上利益或依其年齡身分日常生活所必需者,否則他們的意思表示應得到法定代理人的允許,該球鞋要價高達9千元,顯已超過高中生年齡身份日常生活所必需,且亦非法定代理人允許的金額,既然家長已拒絕承認並要求退貨,則業者自應接受退訂並返還訂金。業者表示,雖未詳細確認購買者年齡,但認為高中生主動到店要求代購,且提出2千元充當訂金,應可合理推斷已得到家長同意,且業者會因退貨受到高達數千元的來回國際運費損失,故堅不同意全額退款。經消保官協調後,雙方為免訟累,以1千元和解收場。消保官呼籲家長,就未成年子女平日消費行為的法律風險應多加注意及保護,以保障未成年人消費者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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