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生存權

孩子也有生存權 微電影倡導愛與權利

孩子也有生存權 微電影倡導愛與權利#兒童生存權

(優活健康網記者陳靜梅/綜合報導)父母帶著子女共赴黃泉的新聞屢見不鮮,但小孩並不是家長的財產!為了守護和呼籲外界重視兒童生存權,家扶基金會於今日舉辦《愛不走,愛不放手》微電影首映會,邀請喬喬(于卉喬)、賈靜雯、吳朋奉及于婕等一同出席,希望藉由電影的播放傳遞正面愛的力量,並為兒童生存權利發聲。何時孩子的生命成為大人手中報復的工具?又曾幾何時大人以為的愛孩子,就是用激烈的手段,帶著小孩一起成為陪葬品?根據家扶101年兒虐致死及殺子後自殺新聞報導統計顯示,受虐致死案35名、疏忽致死案27名,共計62起;其中殺子後自殺占了9案11童,而未遂者亦有11案15童;今年也已發生10起重大攜子自殺事件,受害兒童16名,並有10名小孩因而喪失生命,來不及長大!倡議微電影 家扶一小步 兒童保護的一大步家扶基金會何素秋執行長表示,孩子無法選擇他的家庭,現在連基本的生存權也由父母決定,實在令人心痛與不捨,因此為了倡導保護兒童和兒童生存權的議題,透過家扶所協助的真實個案故事改編,將其拍攝成微電影作為社會教育和達到宣導目的,從去年開始籌畫、歷經一年的時間,很幸運能在籌備過程中獲得外界各方支持。家扶基金會自民國76年開始著力於兒童保護工作,根據近5年的統計,每100名兒童中就有3-4名遭受虐待、6-10名陷於高風險家庭中;每個月就有1名兒童受虐死亡、1名兒童被父母剝奪基本的生存權利。人生不是只有一條路 愛可以改變一切何執行長最後說明,本片改編的真實個案經家扶幫助後,已勇敢走過低谷,期待《愛不走,愛不放手》能發揮正面的影響力,鼓舞正面臨人生絕境、無助的家庭不要放棄,勇於求助,為孩子找到希望的未來;並傳達小孩其實也有權利選擇自己的生命,喚醒社會對兒童生命權利的重視。

働!殺子再自殺 抹殺兒童的生存權

働!殺子再自殺 抹殺兒童的生存權#兒童生存權

(優活健康網記者陳靜梅/綜合報導)16日晚間高雄市發生一起婦人燒炭自殺並使子女傷亡的社會案件,衛生福利部保護服務司今日做出回應,呼籲父母應尊重兒童的生命權,孩子並非自己的財產,不要將他們當作陪葬品犧牲,給他們一個長大的機會。孩子不是父母的財產 勿讓寶貝成為陪葬品保護服務司張秀鴛司長表示,父母殺子後自殺是一種嚴重的兒童虐待行為,在觀念上和法律上都不被允許,身為父母不應擅自剝奪孩子的生存權,父母殺子自殺的不當行為已然觸法,且對孩子造成無法抹滅的永久性傷害。保護服務司的統計資料顯示,全台每年平均有近10起殺子自殺案件,引發事件的原因往往非常複雜,危險因子包括婚姻關係失調、身心健康狀況不佳、父母有自殺未遂紀錄、或是經濟陷入困境等;若是親子關係依附強烈,更會導致父母想帶子女共赴黃泉的意念,此類案件突顯出父母對孩子生存權的觀念有待加強。自殺不是解決問題的方法 適時尋求幫助政府有義務加強國人的家庭教育、婚姻教育及精神健康觀念的宣揚;除此之外,張司長提醒民眾殺子自殺絕對不是解決問題的方式,若是家庭產生經濟困難,可尋找親友、各地社會局或鄉鎮公所的協助,或是撥打1957福利諮詢專線求助;如果情緒有困擾或輕生念頭者,則撥打1995生命線、1980張老師或是0800-788-995安心專線進行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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