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藥署

食藥署抽驗農產品 53件不合格

食藥署抽驗農產品 53件不合格#食藥署

(優活健康網記者張瓊之/綜合報導)為維護民眾食用農產品之安全,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簡稱食藥署)與衛生局聯合分工,執行103年度市售及包裝場農產品殘留農藥監測計畫。3~4月份共抽驗農產品453件,結果有400件與規定相符(合格率88.3%),有53件與規定不符。若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第5款規定者,將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4條之規定,處以新臺幣6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罰鍰,對於不合格農產品則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52條第1項之規定應予沒入銷毀,另抽驗廠商拒不提供或提供資料不實者,可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7條之規定,處以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購買有認證標章的蔬果保安心為維護民眾食的安全,請農友於栽種蔬菜水果施用農藥時,應依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推薦的方式使用農藥。食藥署建議民眾在選購蔬菜水果時,最好選擇具有良好信譽之商家,或具CAS、產銷履歷、吉園圃等標章者,以確保攝食農產品的安全。蔬菜反覆清洗 降低農藥殘留率蔬菜清洗時,建議先以清水沖洗蔬菜根部,將根部摘除,再以水浸泡10~20分鐘,之後再沖洗2~3遍;水果則以水沖洗後,再去皮食用;至於花草茶飲料,則建議將第1泡茶水倒掉,均有助於去除殘留農藥。 

食藥署抽驗小包裝米全數合格

食藥署抽驗小包裝米全數合格#食藥署

(優活健康網記者張瓊之/綜合報導)米為國人主食,為維護國人食之安全,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與相關衛生局,會同農業委員會農糧署於4~5月進行聯合稽查,針對碾米加工廠,由衛生機關抽驗已包裝擬市售之食米,農政機關抽驗庫存稻穀,分別檢測殘留農藥。本次稽查碾米加工廠計25家,地方衛生局抽樣市售小包裝米107件,檢驗結果全數合格。因應金墩米事件,所以針對碾米加工廠,計畫上半年及下半年,各進行一次稽查。農藥若超標 將處於罰鍰食管署提醒,農藥殘留含量超過容許量標準者,係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第5款之規定,爰依同法第44條第1項第2款處以新臺幣6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罰鍰。購買過程應多留意標示 反覆清洗保安心食藥署提醒各位民重,在選購市售包裝米時,應注意包袋所標示之內容,如品名、內容物名稱、淨重、有效日期、製造工廠名稱、地址、電話、原產地(國)、營養標示等。清洗米時,建議使用適量的清水,快速清洗米後將殘水迅速瀝乾,並重複相同的步驟3~4次,如此可去除米中雜質,亦可煮出好吃的米飯。

骨鬆藥分享給朋友吃 恐導致骨頭壞死!

骨鬆藥分享給朋友吃 恐導致骨頭壞死!#食藥署

(優活健康網記者陳承璋/綜合報導)「唉呦!最近總是腰酸背痛…」「你可能跟我一樣骨質疏鬆了,上次醫生給我開一種雙磷酸鹽類的骨鬆藥,介紹給你用用看…」,若民眾把醫師開的治療骨質疏鬆的藥,一同分享給身邊同藥有痠痛困擾的朋友或親人,那可就大錯特錯!食品藥物管理署解釋,雙磷酸鹽類藥品(我國目前核准共7種成分,包含:alendronate、zoledronic acid、ibandronate、risedronic acid、clodronate、pamidronate及etidronate)因可透過抑制蝕骨細胞作用,達到減少骨質流失的目的,故常用於治療老人及更年期婦女的骨質疏鬆症,並可用於治療惡性腫瘤之高血鈣併發症或骨骼相關的系統性疾病。雙磷酸鹽類藥品 副作用多但此類口服藥品有對食道部位造成刺激的特性,故服用時須與一整杯白開水同時服用,並於服藥後維持上半身直立至少30分鐘,以減少食道刺激與胃腸不適的不良反應;另因此類藥品很容易受到食物、鈣片、鐵劑、制酸劑、咖啡、茶類、柳橙汁…等的影響而降低吸收,所以一般建議病人於早晨起床時空腹服用,於服藥半小時之後再進食(含飲料及礦泉水)或服用其他藥物。民眾若未經醫師許可,服用該類成分藥品可能發生的不良反應包含,腸胃道不適(如:心口灼熱、噁心嘔吐、食道發炎或食道潰瘍等)、頭暈、味覺障礙、皮疹…等,嚴重的包含顎骨壞死、股骨骨折、心房顫動、嚴重皮膚過敏反應…等,尤其對於長期(超過5年)用藥、未注意口腔衛生、進行拔牙或植牙手術的病人,更是發生嚴重顎骨壞死的高危險群。勿把雙磷酸鹽類藥品 分享給他人!因此食品藥物管理署(以下簡稱食藥署)提醒,雙磷酸鹽類藥品屬於「治療」骨質疏鬆症的醫師處方藥品,須經醫師合理評估與藥師調劑後方能使用,並非保骨、補骨的保健品,須瞭解每種藥品有不同的特性、服用方式、交互作用及不良反應,且每個人的體質、病史或生理狀況也都不一樣,各自有適合使用的藥物,民眾切莫抱著「呷好逗相報」或「有病治病,無病強身」的錯誤觀念。

藥局處方藥可別亂賣 以免遭罰!

藥局處方藥可別亂賣 以免遭罰!#食藥署

(優活健康網記者陳承璋/綜合報導)藥局可別再把需開處方簽的藥品,販賣給沒有拿處方簽購買的民眾,以免遭罰!根據食品藥物管理署102年度總計稽查藥商、藥局共38,529家次,現場查獲無處方箋販售處方藥共219件,其中違規販售之藥品屬抗生素者計44件、屬麻黃素類者77件、屬其他處方藥品者(不含抗生素、麻黃素)98件,均已依法逕行處辦;另有6件麻黃素類製劑流向不明者,已移請檢警調偵辦在案。藥局亂賣藥 最高可處15萬元食藥署針對無處方箋販售處方藥之違規行為,持續責成各縣市衛生局列為稽查重點,強力稽查取締,如查有違法,從嚴處辦,絕不寬貸。食藥署並再次呼籲藥商、藥局不得無處方擅自販售、調劑處方藥品,尚未有醫師處方箋,即擅自販售、調劑處方藥,經查證屬實者,將處新臺幣最高15萬元罰鍰,且如造成消費者重大傷害,另應負刑事及民事賠償責任。食藥署提醒民眾,切勿自行購買處方藥(例如:抗生素、避孕藥、克流感等),以確保用藥安全。如有身體不適,應儘速就醫或洽詢專業醫藥人員,經醫師進行專業診斷後開立處方,再將處方箋交付藥師調劑,若自行購買處方藥而發生藥品之傷害,將無法申請藥害救濟,花錢又傷身。

食藥署抽查水產殘留藥物 全數合格

食藥署抽查水產殘留藥物 全數合格#食藥署

(優活健康網實習記者張瓊之/綜合報導)為維護民眾健康安全著想,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在2月份時共抽驗95件市售水產品,其中包括石斑、鮑魚、黃魚、鱒魚、鮭魚、九孔及枋頭魚等7種魚種。檢驗內容為常被使用於水產養殖生產過程的抗菌劑、抑菌劑及殺菌劑如氯黴素類、硝基呋喃代謝物類、磺胺劑與喹諾酮類、四環黴素類、孔雀綠及其代謝物、β-內醯胺類及抗生素多重殘留類等共88項動物用藥,檢驗結果均符合衛生福利部公告之規定。挑選時應注意是否含有產銷履歷驗證標章為確保飲食之安全與衛生,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提醒消費者選購畜禽水產品時,最好選擇來源明確,認明有產銷履歷驗證標章者,並呼籲飼養農戶應確實遵守動物用藥品管理法之規定及避免養殖環境遭污染,農業機關及衛生機關將會持續監測上市前及上市後畜禽水產品之動物用藥品或化學品殘留,讓民眾食的安心。

業者不能再打混!「冬蟲夏草菌絲體」須標明

業者不能再打混!「冬蟲夏草菌絲體」須標明#食藥署

(優活健康網記者陳承璋/綜合報導)為了避免業者把冬蟲夏草菌絲體,當作昂貴的冬蟲夏草來賣,讓消費者傻傻分不清楚,食品藥物管理署就祭出規定,自本月2月9日,業者若要販賣冬蟲夏草菌絲體的有關產品,都須標示以下內容,防止誤導消費者:1)於明顯易見處加註「本產品非中藥材冬蟲夏草之製品」之醒語。2)應明確標示菌株之中文名稱及拉丁學名。3)其標示或廣告,應完整標示為「冬蟲夏草菌絲體」七個字,不得僅標示「冬蟲夏草」,且該七個字之字體,應大小一致。另食品品名標示為「冬蟲夏草菌絲體」時,其使用之菌株須為中華被毛孢(Hirsutella sinensis),或分離自冬蟲夏草之蟲草相關菌株。食品業者使用中華被毛孢菌種為原料時,應備妥菌株之鑑定證明;至於使用中華被毛孢以外菌株為食品原料時,應將相關文件送食品藥物管理署備查。2月9日生效 業者要好好標示食藥署指出,上述公告已於103年2月9日生效,業者如產製含冬蟲夏草菌絲體之產品,應依規定標示醒語、菌株名稱及「冬蟲夏草菌絲體」之字樣,並儘速依上述公告規定提供相關資料,送食品藥物管理署備查。如未依規定標示,將涉及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二十二條之規定,依同法第四十七條處新台幣三萬元以上三百萬元以下罰鍰,違規產品依同法第五十二條應限期回收改正,改正前不得繼續販賣  。

心臟支架爆黑心!食藥署要求醫院下架

心臟支架爆黑心!食藥署要求醫院下架#食藥署

(優活健康網記者陳靜梅/綜合報導)心臟血管支架也爆黑心貨!鏵甡、揚通等2家醫療器材業者涉嫌將逾期的醫療用心臟血管支架,竄改標籤上的產品有效日期,再銷往國內多家醫療院所牟利。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表示,為杜絕不良醫療器材造成民眾危害,已發函通知各醫療院所,清查上述2家公司產品,倘若產品包裝、標籤明顯遭竄改或有竄改之虞,應暫停使用,確保民眾安全。食藥署表示,黑心業者疑似將「亞培飛快速專家冠狀動脈支架暨置放系統」、「海斯凱泰坦2冠狀動脈血管支架」、「亞培冠狀動脈包覆支架暨施放系統」等3款逾期醫療用心臟血管支架,竄改效期後再售出,目前臺北地檢署已涉入調查;食藥署也已公開發函通知各個醫療院所,暫停使用黑心產品,確保民眾健康。過期支架對人體危害不大 但仍有風險 故下架食藥署說明,經調查發現,上述3款產品是預置在氣球擴張導管的未含藥冠狀動脈支架,醫療專家表示,過期支架對人體危害不大,但無菌性及氣球導管的效能,可能因產品超過有效期間而受影響,因此為了安全起見,不良醫材仍應下架回收。《藥事法》第23條第3款規定,醫療器材經稽查或檢驗若超過有效期間或保存期限者,為不良醫療器材,違法業者將依同法第90條規定,處以新台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食藥署抽檢蔬果農藥 9件有農藥殘留

食藥署抽檢蔬果農藥 9件有農藥殘留#食藥署

(優活健康網記者陳承璋/綜合報導)為維護民眾食用農產品的安全,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與衛生局聯合分工,執行102年度市售及包裝場農產品殘留農藥監測計畫。9月份共計檢驗農產品220件,結果有203件符合規定(合格率92.3%),有9件蔬菜、6件水果及2件花草植物與規定不符。已立即通知衛生局追查來源,依法進行後續處理。民眾喝花草茶 第一泡最好倒掉食管署也建議民眾在選購蔬菜水果時,最好選擇具有良好信譽之商家產品,或具CAS、產銷履歷、吉園圃等標章者,以確保攝食農產品的安全。蔬菜清洗時,最好先以清水沖洗蔬菜根部,將根部摘除,再以水浸泡10至20分鐘,之後再沖洗二至三遍;水果則以水沖洗後,再去皮食用;至於花草茶飲料,則建議將第1泡茶水倒掉,均有助於去除殘留農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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