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件藥妝廣告違規誇大 遭罰300餘萬
2014/8/6(2022/3/15 18:36更新)
(優活健康網記者談雍雍/綜合報導)宅經濟崛起,國人消費習慣已由傳統的店面購物轉型成網路購物型態,也推升了違規廣告的比例。因此,新北市衛生局上半年查獲違規藥物及化粧品廣告227件,已開鍘309萬5千元,其中又以化粧品所佔的比例最高,近乎9成,銷售通路則是以網路平臺為最大宗逾6成居第一。
衛生局指出,違規227件中化粧品198件,佔了87%,藥物違規則有29件,佔13%,廣告皆以未依核定表內容完整刊登居多,化粧品佔146件(74%),藥物佔19件(66%)。
「短暫」、「立即」等詞彙 違規占多數
在新北市化粧品廣告受罰案件,常以「短暫」、「立即」、「天數保證」詞句,使消費者誤認該化粧品具有神奇快速效用,違規佔最多,其次則以「減敏」、「抗炎」詞句,使消費者誤認可專門治療疾病之醫療效能,居第二,而「去除皺紋」居第三,依違反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第24條規定,可裁罰5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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