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三」有貢獻了?衛生署放寬五等親器捐
2011/7/4(2022/3/15 19:51更新)
美國實施非親友間進行器官捐贈的制度已經行之有年,但在台灣,根據「人體器官移植條例」規定,器官捐贈只限五親等以內或是配偶才准捐贈。不過日前衛生署表示,將會參照美國相關規定,評估非親屬間活體器官捐贈的可行性,若能實施可望造福更多等待器官捐贈的患者。
衛生署表示,過去禁止非親屬器捐主要在於防止器官買賣,但在少子化現象的衝擊下,要找到五等親內願意捐贈器官的親屬將會越來越困難。因此,衛生署將著手評估非親屬關係如同居、朋友乃至於「小三」等實施器官捐贈的可行性。評估過程既要顧及人情世故,還得在醫學倫理層面積極把關,杜絕器官買賣的情形發生。
但醫師指出,一旦開放非親屬間活體器官捐贈,則必定會有私下買賣器官的行為發生,要如何監督及預防,難度很高。
也有民眾質疑,若讓「小三」也可以進行器官捐贈,人都還沒救活,就先起家庭革命了,背後延伸出來的社會問題將會更加複雜。
對此,衛生署回應,有鑑於國內社會狀況的變動,將會請各方持續提出相關問題,衛生署將參考各方意見,俟時機成熟才會正式進行全盤的評估及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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