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不買」原則 避免買到危險食品
(優活健康網記者杜宇喬/綜合報導)自從塑化劑事件發生後,食品藥物管理局已於4月到5月間分別於北(台北)、中(台中)、南(高雄)區,針對食品及食品添加物業者舉辦宣導說會,除藉以強化業者對食品添加物法規之認知外,更期能提升業者自者管理能力,尤其在製造及販賣食品添加物時能確實做好標示管理,提供正確產品訊息給購買食品添加物之下游食品加工業者,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倡導「五不買」原則,辨識安全商品。
食品添加物係指在食品製造加工調配等過程中,為達到特定之目的而添加或接觸於食品之物質,對食品達到著色、調味、防腐、漂白、乳化、增加香味、安定品質、促進發酵、增加稠度、增加營養及防止氧化或其他用途而添加或接觸於食品之物質,非一般認定可直接當作食品攝食者,且非一般使用作為食品原料者均不宜添加。
依衛生署所發布訂定之「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將食品添加物分為防腐劑、殺菌劑、抗氧化劑、漂白劑、保色劑、膨脹劑、品質改良劑、釀造用及食品製造用劑、營養添加劑、著色劑、香料、調味劑、黏 稠劑、結著劑、食品工業用化學藥品、溶劑、乳化劑及其他(防蟲、消泡、製造助濾、食品保護被膜)共17類。
食品藥物管理局表示,不論制定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或是農藥及動物用藥殘留標準,都是依據科學方式進行評估,標準訂定後,定期對各類食品進行監測,再依據監測結果評估是否需要強化管理。目前衛生署所發布准用的食品添加物每一單獨品項,依食品衛生管理法的規定,都必須經過查驗登記取得許可證,業者始能進行製造及販售。
食品藥物管理局也再次呼籲消費者,購買食品時,要認清產品資訊,包括品名、成分(包括食品添加物)、有效日期、負責廠商(名稱、地址及電話)、原產地(國)及必要的警語。由於食品種類及形態日益多元化,做個聰明的消費者要五不買,來源不明者不買、成分不明者不買、標示醫藥效能者不買、誇大功能者不買、標示不完整者不買。如有任何的疑問,可洽當地衛生局,買得開心,吃得安心。
(資料來源:健康九九網站-健康專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