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心別被騙! 看病前先「看醫生」
2012/12/30(2022/3/15 19:16更新)
(優活健康網實習記者謝劭廷/綜合報導)「請問診所廣告寫眼科,結果看完醫生後發現醫生並不是眼科專科的醫師,這樣合理嗎? 」、「廣告招牌上寫治感冒、過敏、腸胃問題、眼睛疾病、一般常見疾病,看這麼多種科,可是診所裡面只有1位醫師耶,這樣會不會是假的?」
新北市衛生局指出,近來常接獲民眾來電洽詢有關醫療機構刊登診療科別之疑慮。按照醫療法第85條規定:「醫療廣告,其內容以下列事項為限:1.醫療機構之名稱、開業執照字號、地址、電話及交通路線。2.醫師之姓名、性別、學歷、經歷及其醫師、專科醫師證書字號。3.全民健康保險及其他非商業性保險之特約醫院、診所字樣。4.診療科別及診療時間。5.開業、歇業、停業、復業、遷移及其年、月、日。6.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容許登載或播放事項。」。
其中針對醫療廣告可刊登診療科別,首要條件需符合執業登記該醫療機構醫師登記之專科科別。
另外,新北市衛生局亦有查獲醫療廣告內刊載「腸胃專科」,並未符合現行衛生署核准的西醫師專科科別項目,依據「專科醫師分科及甄審辦法」第3條規定西醫師專科科別項目分別為:「一、家庭醫學科。二、內科。三、外科。四、兒科。五、婦產科。六、骨科。七、神經外科。八、泌尿科。九、耳鼻喉科。十、眼科。十一、皮膚科。十二、神經科。十三、精神科。十四、復健科。十五、麻醉科。十六、放射診斷科。十七、放射腫瘤科。十八、解剖病理科。十九、臨床病理科。二十、核子醫學科。二十一、急診醫學科。二十二、職業醫學科。二十三、整形外科。」請民眾在就醫時睜大眼睛、保護自身的就醫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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