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中長者生活失能 可申請政府長照服務
2013/1/30(2022/3/15 19:14更新)
(優活健康網記者陳承璋/綜合報導)面對台灣人口結構逐漸老化,許多縣市政府都提供長期照護服務,而長期照護服務,是依照長輩實際失能程度,提供居家復健、居家護理、居家服務、日間照顧、家庭托顧、老人餐飲、交通接送服務、輔具購買及居家無障礙環境改善服務、轉介其他資源如關懷訪視、電話問安等,而高雄市政府102年也持續擴大編列長期照顧預算,衛生局也完成215家長期照顧服務單位服務契約簽定,希望打造高齡友善的城市。
高雄市衛生局表示,高雄市目前提供衛政服務單位共計215家,計有居家護理50家、復健服務8家、喘息服務有150家、居家營養4家、居家藥事2家及居家口腔照護1家,進行各區長期照顧服務。
凡符合設籍並居住本市65歲以上老人、55歲以上山地原住民、50歲以上身心障礙者,有進食、移位、室內走動、穿衣、洗澡、上廁等日常生活需他人協助者或僅工具性日常生活活動(如煮飯、做家事、洗衣、購物、理財、室外行動)等失能且獨居之老人,均可提出申請服務評估,長期照顧管理中心將依失能狀況及個案需求擬定照顧管理計畫,連結相關服務,使失能長輩獲得適時、適所、適切照顧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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