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物趨於多元 環保署預告修正
2013/2/22(2022/3/15 18:40更新)
(優活健康網實習記者謝劭廷/綜合報導)環保署自90年11月發布實施「地下水污染管制標準」以來,對於地下水污染管制標準之列管項目並未進行實質修正,由於國內產業環境改變所產生之污染物趨於多元,且因應國際趨勢及考量國內產業發展及實務需求,環保署針對現行列管項目予以檢討修正,於昨(21)日進行預告程序。
環保署指出,本次預告修正草案能更加符合法令實務執行與推動,並強化地下水污染預警及管理制度,除可持續建置臺灣地下水背景水質資料,亦可達到保護民眾用水之安全。
環保署表示,本次修正重點如下:
一、修訂專用名詞定義,原條文第一類為飲用水水源水質保護區內之地下水,附加文字說明其他作為公共飲用水設備水源之地下水,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定後得適用第一類標準。
二、主要修正管制項目如下:(1)新增列管已於國內地下水檢出之可能影響或影響健康物質,包含銦、鉬、甲基第三丁基醚等。(2)鑑於原污染管制項目「總酚」無法區分自然物質或危害性人為化學品,故刪除總酚,另增訂五氯酚等為地下水污染管制標準列管項目。(3)為加強柴油以外油品污染管制,修訂「柴油總碳氫化合物」管制項目,改以「石油總碳氫化合物」進行總濃度管制。(4)參考國內外地下水及飲用水相關標準,修正「鉛」之管制值。
三、考慮地下水砷受區域環境背景因素影響,新增「地下水背景砷濃度潛勢範圍及來源判定流程」,作為非因外來污染判定參考依據。
環保署表示,本修正草案將於預告日起3日內刊載於環保署網站法規命令草案預告區網頁,民眾可逕自上網參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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