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勿售菸品給未成年 最高罰五萬
2013/5/28(2022/3/15 18:46更新)
(優活健康網記者談雍雍/綜合報導)臺北市衛生局將加強青少年菸害防制稽查工作,針對校園周邊之超商、連鎖賣場、檳榔攤、雜貨店等販賣菸品場所,結合相關局處加強拒售菸品予未滿18歲青少年之稽查輔導工作,若違規經查獲屬實,將依菸害防制法第29條規定最高裁處5萬元,並在網站公告違規販售菸品業者。
據國民健康局「青少年吸菸行為調查」結果顯示,台北市青少年取得菸品來源以便利商店與超商43.7%(最高,其次為雜貨店與傳統商店33.0%、檳榔攤12.1%。為降低青少年自商家取得菸品情形,衛生局自98年至102年4月30日止,已結合警察局加強稽查計1萬0,693家次,並開立裁處書178件,罰鍰金額146萬元,分析違規原因多因少年身材魁武、外觀成熟、一時疏忽等。
林莉茹處長呼籲,各販賣菸品場所業者應督促從業人員,加強確認購買菸品者年齡,落實遵守販菸三部曲「1.問年齡。2.出示證明。3.未滿18拒賣菸」之販菸步驟,切勿心存僥倖,以免違法受罰,也應加強人員菸害防制宣導教育及確認顧客年齡之基本標準作業流程訓練,以杜絕青少年取得菸品管道。希望大家共同支持,一起為青少年健康來努力。
同時也提醒家長們,平時應多關心及注意子女之交友情形及生活狀況,避免他們染上吸菸惡習,如果發覺子女已有吸菸,也要鼓勵他們及早戒菸,以免影響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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