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後護理機構不當照護新生兒依法查處
2013/11/5(2022/3/15 18:53更新)
(優活健康網實習記者李玟瑾/綜合報導)近日FaceBook流傳產後護理機構人員,幫助新生兒打嗝動作粗魯一案,新北市政府衛生局昨日隨即派員前往稽查,該護理機構人員的行為涉及違反護理人員法第35條:「護理人員於業務上有違法或不正當行為者,處1個月以上1年以下之停業處分;其情節重大者,得廢止其執業執照;其涉及刑事責任者,並應移送該管檢察機關依法辦理。」;該護理人員之行為若致嬰兒傷害,則涉嫌違反刑法第284條第2項業務過失傷害罪。
另外新北市衛生局原核定該機構產後護理床35床及嬰兒床38床,稽查時卻發現該機構小夜班(16-24時)無護理人員值班,涉嫌違反護理人員法第16條第2項護理機構設置標準之規定,為維護消費者接受護理服務之公益保障,將依法,就核定床數做全部或一部之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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