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閱讀/男女「結婚心理」大不同!
2014/4/24(2022/3/15 18:12更新)
要讓對方下定決心結婚,最好的方法就是讓自己成為對方心裡「最有價值」的女性。比如說只要將過去「不曾當作戀愛對象的男性」納入「戀愛對象」的候選名單,就較有機會順利結婚。
也許有人會想:「我才不要委屈自己!」或者「如果我可以,就不會那麼辛苦了!」甚至「我已經很委屈自己了,還是找不到結婚對象!」然而,大多數的人在讓步時不會注意到自己「正在妥協」。
人在做抉擇時,目的不同會使選擇完全不同,而「改變目的」的情形經常發生。儘管許多人認為自己的信念十分堅定,事實卻不然。信念是隨波逐流、模稜兩可的,而且一點也不可靠。我們會在不知不覺中被搖擺不定的信念影響,所以如果能確實掌握自己的心理,就能提高結婚機率。
「失去」讓人看見愛的存在
許多人在「信念改變」的時候會說「我發現……」。有名32歲的男性和女友同居了兩年,女友每天為他煮飯、打掃、洗衣服,經常說想跟他結婚。但他遲遲沒有「想跟她結婚」的念頭,只好採取拖延戰術。他們交往兩年後,女友一如往常地說:「我想結婚。」
他也一如往常地回:「之後再說。」隔天早上,他起床時發現女友不在身邊,而且房間有收拾過的痕跡,女友的物品全都消失了。他慌了手腳,往窗外看才發現女友和搬家公司正在把行李搬上卡車。
於是他急忙衝向卡車,問女友:「你在做什麼?」
女友說:「我們之間已經結束了,以後別再見面了!」
那一瞬間,他驚覺「自己不能沒有她」,於是當場向女友求婚。這位男性終於「發現」自己很愛女友。某些時候,本來認為無足輕重的人,會一下子變得無可取代,而那通常是因為「原本垂手可得的事物突然消失」。如果女友繼續犧牲奉獻,沒有打算從他眼前消失,或許他永遠都不會發現自己很愛她。
(本文作者/親善博士)
(摘自/婚前看透30件事,幸福一輩子/采實文化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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