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物「吃好逗相報」 萬萬不可!
1)抄下藥名,隨身攜帶。
一定要把目前所吃藥物的英文名稱(藥袋上所列的藥名)抄下來,寫在一張紙上,隨身攜帶。就診時給醫師看,即可一目了然,不要光描述藥丸是紅的、是白的,讓醫師猜半天。尤其是會導致過敏的藥物名稱,更需要讓醫師知道。
2)最好在同一家醫院就診。
如要看不同科別時,最好在同一家醫院就診,這樣資料集中,醫師參考起來比較方便。也可以掛高齡醫學或老年醫學科的門診,以整合用藥。但是有些專科用藥,或者病情嚴重、複雜的,如帕金森氏症患者,在多年之後出現難以控制的「步態凍結」(患者在走路過程中突然出現短暫的障礙)或「異動症」(出現無法控制的不自主動作)等,還是需要在原來的專科門診追蹤調藥。
3)不需要的藥或沒有確定療效的藥,不要吃。
除了必要的預防型藥物(如阿斯匹靈預防中風、心肌梗塞),以及需長期控制的藥物(如高血壓、糖尿病)之外,有些症狀只是短期出現的,不需要長期服藥,在症狀改善後,即可詢問醫師是否能停藥。
4)長效型藥物的方便性。
醫師若開給長效型藥物,一天只要服用一次,對病人很方便,不會因為忘記服藥而影響病情。而且服用長效型藥物,通常血中藥物濃度較穩定,不需要擔心藥效不夠。
5) 領藥時,若發現藥不同於以往時,可向藥師或醫師詢問是否換了廠牌或改藥,這樣也可避免給錯藥的疏失。
更換藥物的廠牌對一般人沒有問題,但是可能會造成失智長者的困擾。有位失智長輩的安眠藥,被換為成分相同、但由不同藥廠製造的藥,因為是不同廠牌所以長相不一樣,這位長輩堅持不肯服藥,她的家人只好自行購買原來藥廠的藥。
6)自己詳加查詢。
如果醫師太忙,無法詳述藥的副作用時,可以自己上網、看藥物手冊,或閱讀藥盒內所附的仿單(藥品的說明書)。但是要注意,並非一種藥的所有副作用都一定會發生在自己身上,仿單內通常都會註明副作用發生的機率,發生的比例通常並不大,也不太嚴重,不必因為害怕而不敢服用。
7)如果服了藥之後不舒服或過敏,則應停藥。
若是不能停的藥(如降血壓或降血糖藥),則應盡早回診看醫師,或許需要換藥。
8)千萬不要私下相互給藥。
有特殊療效的藥,往往也有與之而來的副作用,所以不要「吃好逗相報」地私自相互給藥。
9) 做子女的,請定期幫父母檢查家裡的藥物是否已經過期。
許多老人家都有一抽屜的藥,定期整理很重要。若包裝上有保存日期,過期的就立即丟掉;若是散裝的,看不出日期,如變色、變形,當然也不能吃。即使沒有異狀,但感覺已經放了超過一年,或者根本不記得那是治什麼的,為了保險起見還是丟掉比較安全。另外,有時醫師開給昂貴的藥,但是病人吃了覺得不合適,醫師也重開了藥,不妨把原來的藥帶回醫院,問問看藥房是否願意回收,以免浪費。雖然不能退錢,但是惜藥也是一種美德啊!
(本文摘自/愛上慢慢變老的自己/寶瓶文化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