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談「精神分裂症」
2009/10/10(2022/3/15 20:3更新)
行政院衛生署新竹醫院精神科陳麗卿醫師表示,一位40多歲女性,因嘔吐至該院急診室就診,病人及家屬至急診後,其父親堅持要看精神科急診。經詢問之下,才知道病人多年來已多次「發作」,之前均至腸胃科就診,但後來都被轉介至精神科,經診斷為「精神分裂症」。然而,病人仍未規則在精神科門診追蹤,只有在極不舒服的狀況下,才願意就醫。
陳麗卿醫師表示,追溯該病患的病史發現,病人在20多歲時曾急性發作,身體不適之外,另有激躁、失眠等症狀。當時曾至精神科就醫。後來雖然沒有急性症狀,病人卻一直沒辦法工作,而且常常對家人發怒,認為家人對不起她。家人也搞不清楚她在想什麼,甚至以為她去工作,會對她的精神狀態比較好。當病人急性發作時,動不動就罵家人,認為父母親怪她、罵她,之後就開始吃不下、甚至嘔吐。 陳麗卿醫師表示,經過診斷性會談之後,發現病人雖然沒有明確的幻聽或是被害妄想等等,但其思考邏輯、思考內容卻是有明顯障礙。加上過去病史的資料佐證,診斷其為精神分裂症。
陳麗卿醫師指出,「精神分裂症」這個病名已即將被修正。因為它背負了太多汙名及誤解,這是一個腦部的疾病,症狀表現在思考內容或流程及知覺方面之異常,目前精神醫學會正在集合各方共識,希望將這個病正名為「思考知覺失調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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