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加護病房開始的醫療照護過程
2009/12/22(2022/3/15 20:2更新)
當我們因為疾病的變化,或是外傷、老化造成肺部失去功能,發生呼吸衰竭的狀況,如何使用呼吸器幫助病人維持一息之氣,往往就成為病人是否可以繼續存活、維持良好生活品質的關鍵,也是「呼吸治療」最重要的核心。
目前健保局為了促使醫療院所提供良好的醫療服務,以照顧可能需要長期使用呼吸器、有相關醫療需求的病人,特別規劃了名為「全民健康保險呼吸器依賴患者整合性照護前瞻性支付方式」的照護計畫,一方面希望能夠協助這些病人,在醫師和呼吸治療師的照護下,藉由呼吸訓練嘗試脫離呼吸器,另一方面也希望確定無法脫離呼吸器的病人,能夠得到完善的醫療照顧,減輕家庭的經濟負擔。
目前若因為呼吸衰竭入院,經過急救後,使用呼吸器的病人多半會送入加護病房接受照護,其中呼吸治療的個案管理師將會從旁觀察病人接受醫療照護的狀況,評估是否適合脫離呼吸器,還是需要之後轉至呼吸照護中心接受呼吸訓練,為了讓醫療團隊和呼吸治療管理師能夠積極地提供病人醫療照護,健保局訂有21天的期限,希望醫療院所可於期限之內讓有需要繼續使用呼吸器的病人,轉至呼吸治療中心(RCC)接受積極地呼吸訓練,以達成早日脫離呼吸器的目的。
台灣醫療改革基金會提醒民眾,在加護病房住院的過程中,針對病人使用呼吸器的狀況,或是之後是否可以脫離呼吸器?什麼時候需要轉進呼吸照護中心等醫療過程有所疑問,都可以找呼吸治療的個案管理師詢問。
想要了解更多民眾就醫時應注意的相關訊息,可以上醫改會網站查詢相關資訊,網址:www.thrf.org.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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