腎衰竭婦女 運用排斥抗體螢光分析技術,突破配對障礙
2010/2/7(2022/3/15 18:50更新)
器官移植須考量「組織相容性」,避免發生超急性排斥導致移植失敗。移植前必須進行組織相容性檢驗,包括:血型、組織抗原、以及交叉試驗。術前交叉試驗如為陽性,表示移植將發生超急性排斥,移植失敗機率極高,通常只有放棄移植一途。本院器官移植醫療團隊運用「排斥抗體螢光分析技術」針對可能導致嚴重排斥的抗體,進行地毯式而且定量性的分析,設計個人化的治療計畫,成功跨過器官移植的免疫障礙,此重要研究成果代表,凡是符合法律規範條件且有意願的健康捐贈者,都有機會幫助需要腎移植的親人,不必因為配對的問題,而愛莫能助。
林女士八年前診斷腎衰竭,必需定期接受透析治療。七年前曾至大陸進行腎移植,但因排斥嚴重失敗而歸。由於透析血管經常發生栓塞,林女士透析治療效果極差,苦不堪言。林女士的丈夫陳先生有意願捐贈腎臟給妻子,但兩人不僅血型不相容且交叉試驗呈陽性,礙於免疫的障礙一直無法如願進行移植。
台大醫院於96年9月成立臨床免疫中心,開發分析排斥抗體的技術,可以針對交叉試驗陽性之病例進行排斥抗體分析,不僅可以找到體內可能導致排斥的抗體,也可進一步定量排斥抗體的力價。如此一來,便可依據排斥抗體螢光分析的結果,在移植前設計預防及治療排斥抗體的計畫,以期突破器官移植的免疫障礙。
去年台大醫院借助排斥抗體的分析,分析出林女士體內有極高力價的抗體(約一萬螢光強度),會攻擊陳先生的組織抗原A2,造成超急性排斥。於是計劃以血漿置換及人類免疫球蛋白預防超急性排斥,林女士共接受手術前6次及手術後8次血漿置換術,加上共240公克的人類免疫球蛋白注射,於98年9月18日接受丈夫捐出的左腎,98年10月19日出院,目前腎功能良好。(血漿置換及人類免疫球蛋白相關費用目前無健保給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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