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光籲民眾主動檢舉非法爆竹 主管機關加強爆竹管理與安全稽查
21日萬華西園路一起非法囤放爆竹民宅爆竹爆炸事件,造成2死5傷的重大傷亡。非法囤放、非法製造爆竹的業者,常會隱身於民宅及鐵皮屋中,甚至有業者以禮品店為招牌,實際卻將店面作為囤放大量爆竹的倉庫,就像一顆不定時炸彈,意外隨時會發生。
台灣在特定節慶燃放爆竹煙火的風俗是存在長久以來的情形,去年因燃放爆竹造成火災案件即有35起,造成多人傷亡。因爆竹獲利高,讓許多人鋌而走險非法製造、販售爆竹,尤其在台灣春節及各大選舉前,業者甚至非法囤放爆竹,謀取暴利。現行法規中雖然對擅自製造爆竹煙火者有明文規範,甚至今年1月也修法明定因非法製造爆竹煙火致人傷亡者加重其刑及罰金(非法製造爆竹煙火致人於死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2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罰金。非法製造爆竹煙火致重傷者,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1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金),但對於非法囤放、販售非法爆竹業者則處罰過輕(處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上一百五十萬元以下罰鍰),無法達到遏止的效果。
小艾(化名),一個正值燦爛年華的國三女孩,原本一家五口住在父親工作的爆竹工廠宿舍裡,在92年底時一個突如其來的意外,讓一切都變了樣,連小艾的母親、弟弟、妹妹都在這場意外中離開了人世,小艾自己則是全身80%的燒傷,無辜的她全身除了零星部位無恙外,雙手、臉都遭受到了嚴重的燒傷,在加護病房住了六個月的她出院時,雙手已因疤痕攣縮都變形如雞爪樣,連吃飯、上厠所都有困難,一切生活自理都得仰賴 別人的協助。在歷經近二十次手術及長達兩年的復健,小艾的生理活動功能終於有了成效,但大面積燒傷造成身上、臉上佈滿的燒傷疤痕,至今仍是她最大的痛!
今年以來,陽光已接獲4名傷者因爆竹受傷,造成全身20-35%的燒傷面積,至今仍在經歷復健與治療。為了不讓遺憾重演,陽光基金會除了期待主管單位能加強爆竹管理和安全稽查,也呼籲業者切勿再以身試法,害人害己;同時更鼓勵民眾為維護家園與人身安全,主動檢舉非法囤放爆竹,以確保人身財產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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