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將注意!車上抽一口 罰單跟著來
2010/12/7(2022/3/15 19:56更新)
老王(化名)是個計程車司機,每天開著計程車,穿梭在大街小巷賺取生活費以養家活口。因隨著經濟不景氣,計程車同業間競爭也激烈,有時跑了一整天,也沒有幾塊錢收入。因為本身是個老菸槍,加上生意不好,故當車上沒客人時,或是停在路邊休息時,便信手拈來一根菸,解解菸癮。日前遭民眾拍照向衛生局檢舉,因在禁菸場所吸菸被處新臺幣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鍰。
自98年1月11日菸害防制法新法上路後,計程車、遊覽車等大眾交通運輸工具被列入全面禁菸場所,截至今年11月底北市衛生局已開罰146件計程車、公車或遊覽車司機於車內抽菸案例,違規運將多因以為只要車上沒有客人,就不違法,而在車上抽菸,其中不乏同位司機重複被檢舉;依據「菸害防制法」第15條規定,「大眾運輸工具、計程車、遊覽車、捷運系統、車站及旅客等候室。」為全面禁菸場所,違反規定者,將被處新臺幣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鍰。
前述法條中所規範包含,無論車輛於行進中或是靜止狀態、車上載客與否皆不得吸菸,否則民眾只要拍照或是錄影到運將將手伸出窗外彈菸灰、夾菸或吞雲吐霧等,均已違反「菸害防制法」規定。
對於「菸害防制法」如有任何疑問,可至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無菸整合網」(http://subweb.health.gov.tw/Nosmoking)查詢,或撥臺北市民當家熱線1999(免付費電話)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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