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活健康網記者徐平/綜合報導)許多電台、電視台會在節目中置入藥品廣告,節目內容活潑,call-in形式的節目除了是銀髮族日常的精神糧食外,也會因為主持人的背書讓買賣藥品變成參與節目的一部分。「天良」電視台販售的「天良」諾克治痛感冒液涉嫌以改標、改包裝等方式,販售過期或即將過期的「天良諾克治痛感冒液」。新北市衛生局呼籲所有販賣該產品的下流通路商,應依法配合下架回收,今日持續派員清查轄內藥品下架情形,截至106年5月26日12時止,天良公司提供之該藥品本轄下游廠商共150家已全數查核完畢,總計下架11,999瓶。衛生局再次提醒國人,若家中有「天良諾克治痛感冒液」產品,不管任何批號效期,請立即停止使用。衛生局表示,繼24日查獲天良公司涉竄改「天良諾克治痛感冒液」藥品批號及效期後,即命該公司應盡速提出退貨機制,該公司聲明自即日起至106年12月31日止皆可受理退貨,消費者持藥品空瓶或空盒或發票任一即可向原銷售處或全省銷售的藥局退貨,退貨時並補償原買價2倍金額。衛生局重申,業者切勿心存僥倖,該局以積極精進專業稽查作為持續查核,並依法嚴辦不法業者,一旦查獲違規情事,立即移請檢調偵辦,以儆效尤。若業者違法製造或輸入藥品,製造或輸入者可依藥事法第82條規定,處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1億元以下罰金。衛生局呼籲,業者製造或輸入藥品均應符合藥事法相關規定,以維護消費者權益及用藥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