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攜帶或郵購國外食品 未經查驗不可售

攜帶或郵購國外食品 未經查驗不可售#郵購

(優活健康網新聞部/綜合報導)年關將屆,國人常趁春節連續假期至國外旅遊,同時攜帶土產品或伴手禮食品回台;或跨境網購海外食品,除供自己食用外,如於自家或他人店面販賣,或上網轉售,小心可能觸犯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下簡稱食安法)。無論為自行帶入或網購、郵購國外食品,如超過免驗範圍未申請查驗,或未經查驗而自行販賣、轉售,則違反食安法第30條第1項,可處新台幣3到300萬元之罰鍰,違規產品後續可能面臨退運或銷毀之命運。為避免上述情形發生,可參考旅客攜帶食品入境免申請查驗之相關規定為:(一)依據食安法第30條規定,輸入食品應向食藥署申請查驗,符合下列條件者可辦理免驗:1.輸入食品及相關產品(不含錠狀、膠囊狀食品)供個人自用:價值在一千美元以下,且重量在六公斤以內。2.輸入食品容器、具供個人自用:以報單單一項次之價值在一千美元以下,且同規格數量未逾四件,或價值超過一千美元且數量為一件。3.錠狀、膠囊狀食品供個人自用,每種至多十二瓶,合計不超過三十六瓶。(二)依據財政部訂定「入境旅客攜帶應稅物品、菸酒、外幣、農畜水產品限量規定」,與食品有關尚有農畜水產品類限6公斤內,其中,米、花生(限熟品)、蒜頭(限熟品)、乾金針、乾香菇、茶葉各不得超過1公斤;大陸地區之干貝、鮑魚干、燕窩、魚翅各限量1.2公斤,罐頭限量各6罐。食藥署提醒您,自行攜帶或網購、郵購國外食品,如不符上述可免驗之相關規定,須向食藥署申請輸入食品查驗,取得輸入許可通知。勿違法販售未經查驗許可之食品,以免觸法受罰。

鬆綁!第一級醫療器材郵購通路可購買

鬆綁!第一級醫療器材郵購通路可購買#郵購

(優活健康網記者陳茂軒/綜合報導)網購、電視購物越來越盛行,但有些醫療器材礙於其使用具有風險,是不能在這些通路購買的。不過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本(1)日指出,由於民眾取得商品管道相當多元,即日起開放郵購買賣通路販賣低風險之第一等級醫療器材。也就是說,包括像OK繃、紗布、棉花棒等低風險醫療器材,將可在郵購通路買的到。食品藥物管理局解釋,第一等級醫療器材包括OK繃、紗布、棉花棒、一般醫療用口罩(外科手術口罩除外)、護具、束腹帶、機械式助行器、機械式輪椅等。依據「藥商得於郵購買賣通路販賣之醫療器材及應行登記事項」公告內容,具實體通路營業處所之醫療器材販賣業藥商,必須先向所在地衛生局提出申請經核准後,才得以郵購買賣通路販賣醫療器材,目的在於確保產品之可追蹤性,以及確保消費者使用產品有疑問時得以與藥商聯繫。不過目前在實體通路販賣的醫療器材,如保險套、血糖機、體脂計、拋棄式隱形眼鏡等風險性較高的第二、三等級醫療器材,並未開放。食品藥物管理局表示,未來將會視第一級醫療器材於郵購通路販賣的情形,並就藥商管理及消費者安全進行整體評估後,再考慮是否開放。食品藥物管理局提醒,民眾若透過郵購買賣通路選購醫療器材時,應先諮詢醫療人員建議後,選購符合個人需求之醫療器材,且應認清產品是否具有衛生署核發之第一等級醫療器材許可證字號,並注意產品標示資訊。民眾若對醫療器材有疑問時,可至食品藥物管理局網站「藥物、醫療器材、化粧品許可證查詢作業」系統查詢(http://licnquery.fda.gov.tw/DO8180.asp),或撥打藥商消費者諮詢專線詢問。使用後如發現醫療器材品質不良,或因醫療器材引起嚴重不良反應時,應立即通報衛生署全國藥物不良反應通報中心。不良反應通報專線(02)2396-0100,網站http://adr.doh.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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