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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皺回春?把握3原則化妝品安心選

除皺回春?把握3原則化妝品安心選#誇大

(優活健康網新聞部/綜合報導)年底將屆,正值百貨公司週年慶搶購旺季,化妝品業者紛紛推出超值特價優惠組,吸引消費者搶購。食品藥物管理署提醒,千萬不要相信宣稱能夠消炎、回春等誇大不實的廣告,才不會瘦了荷包,卻買到一堆沒有預期效果的化粧品。消炎、除疤、除皺 常見誇大廣告詞食藥署提醒,常見化粧品有消炎、回春、生髮、除疤、去痘疤、除皺、消除皺紋等不適當的宣稱,購買前一定要注意,如有誇大,千萬不要購買,並向當地衛生機關檢舉不實廣告。選購化妝品時務必把握3原則,才能讓自己聰明選擇,用得也安心。1) 知規定/目前化粧品管理分為一般化粧品,以及含有醫療或毒劇藥品成分的化粧品,也就是含藥化粧品,如防曬劑、染髮劑、燙髮劑、止汗制臭劑。2) 識標示/看清楚化粧品標示,特別是產品品名、出廠日期、保存期限,若標示不清或標示不完整,就不要購買。3) 正確用/依照產品標示的使用方式及注意事項正確使用。買太多放到過期 恐致肌膚過敏、紅腫食藥署提醒,購買化粧品時,不要抱持限量、划算必須立即買下的想法。因為化粧品都有保存期限,如果一次買太多放到過期,或是因為保存不當變質,不慎使用到變質產品,可能會對肌膚產生不可預知的傷害,如過敏、紅腫、色素沉澱等。 消費者選購及使用化粧品時,若發現有不良品或發生不良反應,可至食藥署藥物食品化粧品上市後品質管理系統http://qms.fda.gov.tw/tcbw/通報,或撥打通報專線02-66251166轉6401。(資料來源:藥物食品安全週報第633期)

年節後想甩肉 勿信誇大減重產品廣告

年節後想甩肉 勿信誇大減重產品廣告#誇大

(優活健康網新聞部/綜合報導)每逢年節團圓聚餐,不知不覺大吃大喝而飲食過量,加上現代人普遍運動不足易造成肥胖問題,民眾若想藉由廣告宣稱「減肥瘦身」的產品,速效減重,恐會讓您荷包失血又傷身喔!「讓你吃得少,排的多,快速擺脫肥肉陰霾,讓你大吃大喝都不怕,輕鬆甩掉臃腫!除了可以讓小腹平坦,還可以解決水腫;一盒挑戰體內3-6公斤的宿便幫你排光光..貪吃剋星..達到完美的塑身加瘦身的效果。」您對這些內容心動了嗎?千萬別貿然行動,看清楚,這些都是涉誇大不實的違規廣告!目前行政院衛生署未核准任何一種瘦身減肥食品或健康食品,請民眾千萬勿信、勿買此類宣稱不實的廣告產品。衛生局提醒民眾,各種通路廣告行銷手法花招百出,介紹某樣成分之功效及引用薦證人說法誇大產品效能,並常留有諮詢專線供詢問,民眾撥打電話後再加以吹噓產品功效,使得民眾不自覺地落入陷阱。衛生局強調一般食品非藥品並無減肥功效,惟有均衡的飲食和配合適當運動,循序漸進並持之以恆,才是達到理想體重的不二法門。勿信可以不運動、還能大吃大喝又能速效減重的食品。若身體有疾病或肥胖等問題,應循正規管道就醫治療,勿輕信廣告內容,以免花錢又傷身。

開罰誇大違法廣告 民眾切記5不原則

開罰誇大違法廣告 民眾切記5不原則#誇大

(優活健康網記者杜宇喬/綜合報導)打開電視、電台,收看(聽)節目時,總會對某些誇大不實的廣告印象深刻,某些不肖業者甘願冒著違規被處罰的風險,聘請藝人或是自稱是醫藥事人員代言食品、藥品,一則則誇大不實的廣告不斷出現在我們的生活周遭。為了維護民眾身體健康,臺南市政府衛生局一直持續監控與裁處誇大不實的食品、藥品違規廣告, 維護民眾健康安全。統計結果顯示,101年1~9月共處分食品、藥品違規廣告案件,共計開立裁處書221件,罰鍰金額新台幣1仟零9萬5仟元,臺南市政府衛生局呼籲,請民眾切記不要聽信,且不買這些誇大不實廣告的食品與不法藥品。食品的主要功能,在於提供人體用以維持正常生理功能所需的營養素及熱量,並非像藥品一樣,具有特殊的療效。如果業者宣稱某一種食品具有增高、瘦身、減重、壯陽等效果,就是違反食品衛生相關法令規定的行為。依據食品衛生管理法第19條規定:「食品之標示、宣傳或廣告不得有不實、誇張或易生誤解之情形。食品不得為醫療效能之標示、宣傳或廣告。」誇大不實者,處4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鍰;宣稱具醫療效能者,處2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並可按次連續處罰至其停止刊播為止。臺南市政府衛生局再一次提醒民眾,對於誇大功效或宣稱具有醫藥效能的食品或廣告,民眾都應提高警覺,堅持「五不」原則(不信、不聽、不買、不吃、不推薦),因為食品絕對無法取代正統的醫療行為,民眾如有任何疾病或生理不適時,應儘速就醫,由專業醫師給予正確的診斷和治療,用藥方面也要找藥師,由專業的藥師來提供民眾正確用藥知識與觀念,「藥」有健康的觀念,才有「食」在健康的身體。臺南市政府衛生局關心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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