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刑人

受刑人染德國麻疹 恐波及獄中205人

受刑人染德國麻疹 恐波及獄中205人#受刑人

(優活健康網記者張瓊之/綜合報導)德國麻疹再添一例!日前,在北部有一名48歲男性受刑人,於4月10日出現流鼻水、軀幹起紅疹等症狀,17日因症狀未改善至醫院就醫,並隔離治療,於28日經檢驗確診為德國麻疹,目前已出院返監服刑。由於個案於暴露期間無國外旅遊史,研判為國內感染病例,至於可能感染的來源,仍在調查中。疾管署表示,個案於可傳染期間除在醫院外,無其他活動史,已知有205人在其可傳染期與其可能近距離相處,目前衛生單位已掌握195名接觸者,包括獄友、監獄工作人員及就醫時曾接觸之相關醫護人員與病患,未發現有孕婦接觸者及疑似症狀者,預計追蹤觀察至5月8日,另10名接觸者尚在聯絡中。胎兒染德國麻疹 恐增心智不足、死亡風險國內今年截至目前為止,共4例德國麻疹確定病例,分別為2例境外移入及2例國內感染。雖然有9成5以上民眾,曾經感染或已接種疫苗,所以,一般人若感染症狀大多較輕微,但孕婦於懷孕前期感染,就可能會造成死產、自然流產,而胎兒則可能會耳聾、青光眼、白內障、小腦症、智能不足及心臟病等先天性缺陷,甚至死亡。因此,一旦國內育齡婦女經檢驗後發現不具德國麻疹抗體,可持抗體陰性報告,至各縣市衛生所或預防接種合約院所免費接種1劑麻疹、腮腺炎、德國麻疹混合疫苗(MMR)。發燒、鼻咽炎皆為症狀 民眾應提高警覺疾管署提醒,德國麻疹在出疹前後7天都具有傳染力,可經由飛沫或與病人直接接觸而傳染,但接種疫苗可有效預防,家中如有年滿1歲幼兒,應儘速接種疫苗。民眾如有發燒、疲倦、鼻咽炎、耳後淋巴結明顯腫大,及伴隨全身性不規則丘疹等症狀,應戴口罩儘速就醫,並主動告知醫師相關旅遊、暴露史。

母親節將至 嘉義監獄助受刑人傳達愛

母親節將至 嘉義監獄助受刑人傳達愛#受刑人

(優活健康網新聞部/綜合報導)嘉義市毒品危害防制中心與嘉義郵局,配合嘉義監獄懇親會活動共同致贈母親節明信片給嘉義監獄受刑人,希望受刑人有機會將他們對母親的思念與愛傳達給家人。嘉義市毒品危害防制中心組長廖育瑋與嘉義郵局經理王義修率隊,由嘉義監獄典獄長陳進豐代表接受,並將這些賀卡轉贈給監所受刑人,嘉義郵局也派專人到監所收取寫好的卡片並提供郵資,希望所有卡片可以於母親節前夕全部送達,適逢嘉義監獄懇親會共有417個家庭共同參。一名陳姓受刑人表示,他被判刑13年已經受刑8年了,8年來媽媽雖然不會開車但是每次有懇親會就獨自坐車從高雄美濃來到嘉義看他鼓勵他,他已經改過自新,出監後一定會好好做人不再吸毒,他也要呼籲所有年輕朋友對毒品不要有好奇心要遠離吸毒的朋友。嘉義市毒品危害防制中心於95年成立至今致力於監所受刑人的毒品防制工作,包括定期進入監所舉辦教宣導活動、毒品受刑人出監前的一對一面談輔導、毒品受刑人的家屬關懷及信件輔導等工作,希望牆內牆外的銜接輔導可以讓毒品受刑人感受到社會的溫暖並且不放棄自己,出監後可以順利歸復社會,期望藉由結合政府機關及社會資源吸引更多人來關心並擴大反毒參與層面,一同為建構無毒家園努力。

健保更「全民」 受刑人也納保?

健保更「全民」 受刑人也納保?#受刑人

(優活健康網新聞部/綜合報導)以往,受刑人在監所裡如果生病了,監所會接洽醫療機構的醫師來幫他們看病,受刑人並不必自己付醫藥費。這種由政府負擔醫療費用的模式,是和許多世界先進國家一樣的。但是,在99年二代健保修法的過程中,立法委員覺得受刑人應該要和其他民眾一樣,由全民健保保障受刑人的醫療需求,所以通過修法讓受刑人也能參加健保。衛生署指出,為了確保二代健保實施後,受刑人都能得到健保給付,健保局已經提出「全民健康保險提供保險對象收容於矯正機關者醫療服務計畫」,以後,受刑人可以在健保體系下得到適當的醫療照護。另外,因為受刑人在監獄裡面的食、衣、住宿和醫療,這些種種基本的生活需要,一直都是政府在免費提供,所以,受刑人參加健保要付的保險費,立法院也決定由政府來幫他們負擔,其實,換個角度看,這也只是把現在監獄替收容人付的醫療費,轉換成幫他們繳交健保費。

受刑人納二代健保?衛署:很合理

受刑人納二代健保?衛署:很合理#受刑人

(優活健康網記者陳茂軒/綜合報導)二代健保將於民國102年元旦上路,但部分規定仍有爭議,其中受刑人是否納入二代健保的保障範圍,就屬其一。針對二代健保是否把受刑人納入被保人之一,衛生署發表聲明指出,考量受刑人之就醫權益應儘可能透過健保體系予以強化,故將受刑人納入健保之納保範圍,這個部分應屬合理。衛生署指出,依現行全民健康保險法規定,在監、所接受刑之執行或接受保安處分、管訓處分之執行者,不符合健保之納保資格。若有上述情形而已參加健保者,應予退保,但其應執行之期間,在二個月以下或接受保護管束處分之執行者不在此限。前述規定的考量在於,受刑人人身自由受到拘束,並無行動自由,若參加健保,亦不可能自由就醫,並不符合健保保障民眾就醫權益之本意,從而造成權利與義務之不對等。此外,受刑人在矯正機關內若有醫療需求,是矯正機關的責任,應由監所提供必要醫療服務,因此目前在實務上亦屬前述情形,受刑人之醫療是由監所負責為主。衛生署表示,二代健保在修法時,立法委員考量受刑人之就醫權益應儘可能透過健保體系予以強化,故將受刑人均納入健保之納保範圍,雖然受刑人得以被保險人身分得到健保之醫療服務,但仍須接受監所管理體系之約束,並未能完全如一般人享有充分就醫之自由。因此,若與一般人繳交保費之義務相同,仍會有權利與義務不對等之情形,且矯正機關依然有提供受刑人醫療之責任,故二代健保規定由中央矯正主管機關及軍監主管機關國防部全額補助受刑人保費,只是將現行由矯正機關提供受刑人醫療之責任,轉移為替其負擔健保費之形式,與現況大致相符,且應屬合理。衛生署強調,受刑人只要是屬於同一類目,就應該一視同仁,不宜再因身分之特殊性而有不同之保費繳交義務。

二代健保將上路 受刑人亦納入保障

二代健保將上路 受刑人亦納入保障#受刑人

(優活健康網記者陳茂軒/綜合報導)二代健保確定將於102年元旦開始實施,而在新制上路後,全台49所矯正機關之收容人將成為全民健保的保險對象,與全民同享健保醫療權益。因此,為了鼓勵保險特約醫療院所至矯正機關提供健保醫療服務,健保局公告「提供保險對象收容於矯正機關者醫療服務計畫」,於9月4日起為期30天,公開徵求有意願參與的健保特約醫療院所。矯正機關收容人是否應納入健保,多年來一直是一個重要的議題。中央健保局指出,二代健保修法前,考量矯正機關收容人無法定期繳納健保費,或因受行動限制不能自由就醫,致現行全民健康保險法第11條明文規定,將在監、所接受刑之執行或接收保安處分、管訓處分超過二個月執行期間之收容人排除在健保體系外。但隨著醫療人權受重視,故在100年1月26日公布之全民健康保險法(即二代健保法)即將矯正機關收容人納入健保。中央健保局表示,矯正機關收容人因為犯罪矯治的緣故,人身自由受到限制,是在保障受刑人的醫療人權同時,其就醫時間及處所亦應予以適當限制。原則上收容人應優先於矯正機關內設置的門診就醫,如有轉診的必要,再以戒護外醫方式至矯正機關以外之健保特約院所接受近一步檢查或治療。又基於戒護安全,住院時應優先入住戒護病房接受治療;無戒護病房時,以入住於保險病房為原則。此外,基於公平原則,收容人就醫仍應依規定繳交部分負擔。中央健保局表示,期盼藉由本計畫的施行,在兼顧矯正機關犯罪矯治管理下,提升矯正機關收容人的醫療服務可近性及醫療品質,進而健全矯正機關醫療照護網絡。

用心關懷受刑人 才能真正減少犯罪

用心關懷受刑人 才能真正減少犯罪#受刑人

近來社會事件頻傳,很多社會大眾都會建議要把犯人關到死,或是直接死刑等,但是這樣的作法往往無法根絕社會亂象,反而是因為進過監獄,認識更多的幫派份子,進而犯下更多罪行。為了減少受刑人出獄之後再犯罪的機會,生活的藝術協會長期致力於協助受刑人淨化心靈,讓他們能夠重新找回良知,在出獄之後可以對社會有所貢獻。根據協會自己的統計,透過協會輔導的受刑人,有高達8成的人願意真心改過,出獄之後也朝向好的方向前進。生活的藝術協會理事長廖碧蘭表示,國際生活的藝術基金會創辦人古儒吉大師曾經說過,當人生病的時候,需要進醫院治療,當人心生病、犯下罪行的時候,需要到監獄去服刑,但是監獄並沒有治療受刑人的心理問題,所以這些犯人出獄之後,依然會為非作歹;但是其實受刑人可以一套完整的方法,讓他們重新找回自我的良知善念,等受刑人出獄之後,才能夠真正對社會有所貢獻。廖碧蘭理事長表示,古儒吉大師率領國際生活的藝術基金會,設計出一套有創意、成效良好的公益方案,有助於受刑人的更生、減少暴力及對藥物的依賴,教導他們能夠對過去的行為負責並成功地處理未來需面臨的衝突、壓力的生命技術。這些方案在印度與美國,與政府單位合作,成果十分豐碩。全球實施國家包括美國、俄羅斯、荷蘭、北歐、巴西、英國、德國、南非和印度等國家,超過15萬受刑人受益。台灣截至目前為止已有2千人上過此課程。未來可望結合政府或國內機關團體,進一步發展並擴大此公益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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