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自主權」(NVVE)

荷蘭安樂死合法化 推到府安樂死服務

荷蘭安樂死合法化 推到府安樂死服務#「死亡自主權」(NVVE)

(優活健康網記者沈俐萱/編譯) 2002年4月荷蘭首開安樂死合法化的先例,成為世界上第一個承認安樂死合法的國家,據了解每年約有3100人接受安樂死,從3月1日起,荷蘭推出了一項新服務,支持安樂死的組織「死亡自主權」(NVVE)旗下有6個安樂死移動醫療小組,提供到府幫符合安樂死條件的患者,在家中結束生命,「死亡自主權」(NVVE)表示,目前已接到70為病患來電申請,估計每年大約會接到1千人申請。 「死亡自主權」(NVVE)組織下,6個安樂死移動醫療小組中,每個小組配有一名專業醫生和一名護士,從3月1日起,將進行全國巡迴,為合乎安樂死法律規定,但遭到主治醫師拒絕為其執行安樂死的病患,提供到府安樂死的服務。 雖然在荷蘭,安樂死是合法的,不過安樂死的執行,卻是非常嚴格的,病患在決定安樂死時,必須頭腦、神智清楚,且無止境面臨無法忍受的痛苦,須由病人、醫師、專家、律師都同意病情為不治之症,才會批准可以接受安樂死服務。 「死亡自主權」(NVVE)發言人Walburg de Jong表示,若病患符合資格,加上他們的醫師拒絕協助的話,行動醫療團隊將為病人執行到府安樂死服務,目前「死亡自主權」(NVVE)有超過十三萬名會員,約一百五十名志工,會員年費僅17.5歐元(約新台幣690元),民眾捐款給「死亡自主權」(NVVE)還可以抵稅,但在台灣,安樂死屬於違法行為,依刑法第275條「加工自殺罪」規定,只要協助他人安樂死等同於殺人,可處1年到7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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