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活健康網記者陳思綺/綜合報導)74歲的葛奶奶因為白內障,固定於眼科追蹤,某次回診醫師說白內障變嚴重,建議最好還是手術。害怕開刀的葛奶奶於是不再回診,自行去藥房購買多種眼藥水及眼藥膏使用,想要積極「保養」,沒想到2個月後眼睛變得又紅又刺,甚至連眨眼睛都很痛,且視力模糊加劇,不得不回診。醫師表示這很可能是「藥物毒性角膜病變」,且角膜受損情況非常嚴重,終究需要手術治療。功效、成份不盡相同 甚至加了防腐劑藥害救濟基金會指出,眼藥水的種類很多,功效也不同,常見的成分有維他命、清涼劑(如薄荷)、解充血劑(或血管收縮劑)、抗組織胺、抗生素、類固醇、散瞳劑或控制青光眼及白內障的藥物等;另外,為保持無菌狀態,部分藥水還添加了防腐劑。而眼藥水功能依成分不同,可大致分為緩解不適,如疲勞、乾澀、紅腫及發癢等;協助檢查診斷,如執行眼底檢查;控制發炎或微生物感染;延緩或治療眼疾,如假性近視、青光眼及白內障等。沒有一種眼藥水可以處理所有眼疾,因此必須透過眼科醫師的診斷或藥師的指示,來使用適合的眼藥水,不宜自行購買使用。紓緩症狀反而掩蓋疾病 當心視力全失許多民眾仍有眼藥水可以「保養」眼睛,因此多用無妨的觀念;然而有些眼藥水雖然可以短暫緩解不適,卻也可能掩蓋眼疾症狀而延誤治療;且在不當使用下,藥品或防腐劑可能會改變淚液的成分及眼球的環境,如酸鹼值、滲透壓及眼壓等,使結膜囊內的菌叢混亂而導致發炎、感染,另外還可能造成乾眼症、青光眼;若角膜的結構遭到破壞,則造成潰瘍、破損,嚴重者會影響視力,甚至導致失明!藥害救濟基金會提醒,眼藥水亦是「藥」,如有不適,應經過醫師診斷或藥師指示後再使用,才能對症下藥;除非經過專業人員的評估,否則一般並不建議長期使用。另外,透過網購或國外帶回的眼藥水,並不屬於我國合法藥物的範圍,若是因此而遭受藥害,並不適用藥害救濟制度的保障,提醒民眾別貪圖方便而賠了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