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血

吃一餐熱量高達3170大卡 火鍋店猶如「冬天集體增肥營」

吃一餐熱量高達3170大卡 火鍋店猶如「冬天集體增肥營」#米血

(優活健康網記者陳承璋/綜合報導)寒流一來,氣溫急遽下探,但火鍋業在此時此刻人潮卻絡繹不絕,業績不斷升溫,不過在寒冬中愛吃火鍋的你,可別小看這裏頭的超高熱量,一不小心,恐怕讓你吃成豬頭!舉個例子,倘若走進吃到飽火鍋餐廳,又一心抱著想吃回本的心態,一餐下來的熱量,加加減減,一口氣可吃下3170大卡的熱量,相當於一餐能抵「兩天份」所吃下的所有食物!冬天集體增肥營 你今年參加了嗎?從火鍋店外頭望進玻璃窗內,整間店氤氳著蒸騰白煙,裏頭座無虛席,人頭來回竄動,這是冬天集體增肥營。根據國民健康署所公布的數據指出,一頓吃到飽的火鍋,能吃進3170大卡熱量,相當約11.3碗白飯的熱量,已遠遠超過體重60公斤的成年靜態工作者中餐或晚餐的建議熱量700大卡,甚至超過一整天所需的熱量(約1800大卡)。如果你又是火鍋愛好者,若每周吃一次,一個冬天下來體重會增加約4.3公斤,一頓吃到飽火鍋鈉攝取量更高達5700毫克,約為衛生福利部建議每日鈉建議攝取量(2400毫克)的2.4倍,恐怕心血管也會受不了。不只有高熱量 血管也會受不了國健署指出,火鍋通常含有較高的鹽分、油脂及熱量,經常食用,會導致體重過重、肥胖、高血壓、動脈硬化,甚至導致腦中風、狹心症、心肌梗塞等嚴重併發症。即使偶然食用,也應注意選擇火鍋食材,此外坊間吃到飽火鍋店,經常提供高糖食品(如飲料、冰淇淋、甜食點心等),除容易引起蛀牙之外,還可能增加糖尿病、血脂異常等代謝症候群、甚至罹患癌症的風險。提醒民眾,火鍋盡量別挑吃到飽餐廳,飲料也請選無糖飲料,沾醬也少用熱量較高的沙茶醬,此外,膽固醇較高的內臟、牛肉、豬肉,也應適可而止,並且多吃蔬菜,少吃火鍋料,才能在寒冬享受火鍋之餘,也能不損健康。

熱量驚人高!冬天吃火鍋行前須知「六大招」

熱量驚人高!冬天吃火鍋行前須知「六大招」#米血

(優活健康網記者陳承璋/綜合報導)冬天吃火鍋,為去寒保暖的最佳良方,但若一口口肉片不斷往鍋裡涮,火鍋料等加工食品不斷往鍋裡丟,吃膩了再一杯飲料解膩,吃飽了餐後甜點再做完美收尾,這吃下肚的熱量恐怕會驚人高,粗估,莫約 3170大卡,幾乎一口氣吃下六餐!如果你警覺到火鍋的可怕之處,且看吃火鍋六大招,才能在一飽口腹之慾的同時,也能顧全健康!1) 拒吃到飽/建議愛吃火鍋的民眾選擇份量固定的火鍋店,並養成餐餐吃七分飽的習慣。吃到飽的火鍋常會短時間內吃下大量東西,很容易一口氣吃下等同十一碗白飯以上的熱量,除了增加腸胃道負擔外,多餘的熱量還會轉成脂肪囤積在體內。2) 採清湯底/選擇昆布或番茄蔬菜湯,少選麻辣鍋、酸菜白肉鍋等熱量較高的湯底,如喝2碗(400毫升)麻辣湯底熱量高達382大卡,是清湯湯底熱量(約10大卡)的38倍之多,且鈉含量即達一天建議攝取量(2400毫克)。3) 巧搭醬料/沙茶醬、醬油、辣椒醬及豆瓣醬等醬料類,油脂及鈉含量高,應減少使用,並建議可使用天然食材如羅蔔泥、蒜、蔥及香菜搭配提味。4) 多吃蔬食/建議多選當季天然未加工、可見食物原貌之食材,蔬菜類如茼蒿、菠菜、蘿蔔及各式菇類,熱量低又富含營養素及纖維質,更可以增加飽足感。5) 少加工品/炸豆皮等油炸類加工火鍋料含有大量油脂,貢丸、火鍋餃則多會使用肥肉來增加口感,其脂肪及熱量皆很高。常見的加工類火鍋料中,熱量最高前5名分別為炸豆皮(358大卡/100克)、燕餃(311大卡/100克)、魚餃(275大卡/100克)、蝦餃(270大卡/100克)、貢丸(235大卡/100克) 。6) 少吃甜點/1杯檸檬紅茶有86大卡,含糖量21.5克;1杯(可樂有122大卡,含糖量30.5克;1球巧克力冰淇淋有164大卡,含糖量12.9克;在店家無限供應下,容易攝取過多熱量及吃下大量的糖,建議以白開水或無糖茶取代,既能解渴,也不會對身體造成負擔。提醒/在享用火鍋時,應該注意避免攝取膽固醇較高的內臟類及脂肪較高之食物(如牛肚、鴨血等);火鍋湯底因久煮,普林含量較高,應少喝湯,避免造成痛風;此外可搭配水果如芭樂,補充纖維、維生素及礦物質,並以無糖茶取代含糖飲料,就可開心健康聚餐。

萬年火鍋料!北市抽檢豆腐、米血防腐劑超標

萬年火鍋料!北市抽檢豆腐、米血防腐劑超標#米血

(優活健康網記者陳承璋/綜合報導)冷冷冬季來一鍋熱呼呼的火鍋,真是令人大呼過癮,不過根據台北市衛生局針對市售火鍋料進行抽檢竟發現,五十件樣品中有五件品質檢驗不合規定,其中一件豆腐與凍豆腐,防腐劑竟然超標,提醒民眾在選購火鍋料的同時,請務必睜大眼睛多加小心!不合格廠商衛生局將開罰衛生局指出,此次不合格產品包括,1件豆腐及3件凍豆腐不符規定,不合格原因均為檢出違規使用防腐劑苯甲酸。一件米血糕產品,防腐劑己二烯酸超量。衛生局說,此次品質檢驗不合格之產品,將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8條及第47條第8款規定,可處製造業者或責任廠商新臺幣3~300萬元罰鍰。衛生局呼籲消費者,在選購火鍋料產品時,應多花一點時間注意需冷藏的產品是否於低溫保存販售,購買後亦應置於低溫下保存,以避免產品因貯存不良而變質,並儘量選用包裝及標示完整產品才能盡可能避免買到不合格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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