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活健康網記者沈俐萱/綜合報導)新竹市衛生局指出,近日收到民眾反應,商店販賣菸品給予未成年少年、少女,對此,新竹市衛生局局長姚克武表示,現在的小孩普遍營養好,因此有時很難從外貌、身材辨識是否成年,因此,衛生局建議,若無法確認,業者皆有權利看證件如無法提供證件的話,則有權利拒賣,即使是幫家長代買也不可以。依據菸害防制法規定,「任何人不得供應菸品予未滿十八歲者」。「任何人」不只是販賣菸品場所,如家人、親友或青少年之間互相遞菸,均屬違法」千萬不可存著僥倖心態,或是有些便利超商業者教育員工「只要不給發票就好了!」,為落實執法,新竹市衛生局100年度將嚴格稽查。 根據100年健康局委託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於全國22縣市進行實地訪查結果顯示,竟高達46.2%的店家會賣菸給未滿18歲青少年。因此衛生局呼籲,各菸品販賣場所負責人、店員要落實「確認年齡」動作,以免受罰。如果遇有穿著學生制服或是可能未滿18歲的消費者購買菸品時,應注意「拒售菸品停、看、聽」簡單三步驟,停!先停止販售菸品,看!再仔細觀察消費者是否滿18歲,如有懷疑要求先驗身分證明文件,聽!如顧客對此感到不便;委婉告知顧客相關法令規定,請顧客耐心聆聽。謹記以上三步驟,就可避免販售菸品給未滿十八歲之青少年,以免遭到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