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名在七年前犯下殺人罪、被判處死刑定讞的犯人鄭金文,向法務部申請把自己的腎臟,捐給長期洗腎的姐姐。這項手術已經在今天下午順利完成,也創下國內死刑犯活體捐贈器官的首例。從早上7時45分劃下第一刀,經過將近七個小時,終於完成死刑犯鄭金文的活體捐腎移植手術。負責操刀的亞東醫院表示,這次手術因為使用最新微創腹腔鏡手術,傷口只有6公分左右,出血量很少,手術過程相當順利,但手術後三天,還是得觀察受贈者是否有急性器官排斥現象。死刑犯鄭金文七年前犯下殺人罪嫌,今年六月遭最高法院判處死刑定讞。雖然姐姐從小各自被領養,但當他知道姐姐每天必須洗腎才能維持生命,便希望能捐腎給姐姐。而法務部最後也基於尊重生命的精神,同意這項申請。而除了捐腎給姐姐,鄭金文還透過市議員寫了一封悔過書,希望把死後可用的器官捐給其他需要的人,希望藉此贖罪。茂伯猝逝 天冷慢性病患要當心!http://www.uho.com.tw/hotnews.asp?aid=13812&HN_Yr=0&HN_Mon=0死囚活體捐腎首例!手術順利完成http://www.uho.com.tw/hotnews.asp?aid=13811&HN_Yr=0&HN_Mon=0兒童感染蟯蟲 與父母教育程度有關http://www.uho.com.tw/hotnews.asp?aid=13803&HN_Yr=0&HN_Mon=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