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瑕疵

衰!預售屋遇雨就進水 屋主百萬裝潢毀

衰!預售屋遇雨就進水 屋主百萬裝潢毀#瑕疵

(優活健康網記者陳靜梅/綜合報導)大台北地區房價持續高漲、各式建案林立,其中頗具生活機能或交通便利的建案,往往一推出就被消費者選購一空,但建築物品質如何,得需交屋後使用一段期間才能發現,因此新成屋瑕疵問題之消費糾紛時有所聞。新北市政府法制局陳世欽消保官表示,日前有位消費者投訴,曾於4年前購買捷運共構的高樓層景觀戶,無奈交屋、裝潢入住後不久便發現,客廳玻璃惟幕牆一遇大雨,屋內木質地板就會滲水,更誇張的是,去年夏天颱風豪雨期,不知為何大水會從地板冒出,接著天花板也泡水發霉,整個客廳、書房的百萬裝潢和木質地板,全損毀、無法住人。承攬建商表示,客廳玻璃惟幕牆滲水問題和隙縫填補有關,願意依保固規定進行修繕,但客廳積水是因頂樓中央排水管線堵塞,豪雨一來、宣洩不及,才會回流到客廳的排水孔;但消費者請求賠償裝潢費用,建商認為頂樓中央排水管線之管理維護,屬於管理委員會之責,管線堵塞原因尚未釐清是施工設計問題或是管理維護問題前,無法承諾賠償。預售屋瑕疵 賣方需負擔保及保固責任最後協商不成立,陳世欽消保官提醒大家,若預售屋發生瑕疵時,消費者可依民法第354條規定,讓賣方負「物之瑕疵擔保責任」外,還可依《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記載事項》第17點規定,要求賣方負「保固責任」,確保自身權益。

購高價精品謹慎確認瑕疵 免糾紛困擾

購高價精品謹慎確認瑕疵 免糾紛困擾#瑕疵

(優活健康網記者陳靜梅/綜合報導)一名消費者日前於2013台北國際名牌精品展,臨櫃向Kelly Bag國際精品購買2只COACH皮包,但回家檢查後發現皮包上有明顯刮痕,於是要求店員依雙方口頭承諾「若有任何問題,都可處理」負責,業者謹慎處理糾紛、同意更換新包包,但因消費者不耐4個月以上等待換貨期,提出消費爭議申訴。協調過程,消費者指摘業者,認為其遲遲不主動聯絡更換新品的目的,是為了拖過保固期,故在申訴之前就提出業者應展現誠意,派員回收瑕疵包包、限期換新及賠償損失2萬元等提議。包包外觀明顯瑕疵 消費者購買時卻未發覺 容易產生糾紛業者依序完成快遞取回包包、並保證限期完成更新程序,但也向消保官表示,申訴人強調的瑕疵,並非業者故意所致,不清楚消費者為何未在當場購買時發現刮痕,更不了解為何保管待換的舊包包、等待新品空運來台期間,會被誤會扣留包包長達1個月,最後業者一再表達歉意,最後達成和解。消保官提醒消費者,購買高價精品,應特別留意商品有無瑕疵,並充分確認,如發現應由業者負擔保責任的瑕疵時,應立即通知業者,若於事後爭執結帳當場未發覺的明顯瑕疵,只會衍生更多不必要的紛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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