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挨罰

食品廣告誇大 代言人也一併挨罰

食品廣告誇大 代言人也一併挨罰#挨罰

(優活健康網記者談雍雍/綜合報導)食品廣告不得宣傳療效,分享使用經驗也要小心!新北市衛生局今年至11月止共查辦違規食品廣告達518件,其中以網路及電視平臺最大宗,兩者合佔近9成。衛生局於今年11月查獲廣告主藉由電視台宣播的食品有減肥瘦身效果,因劉姓電視名嘴在電視購物廣告中分享自身使用經驗,遭新北市衛生局以實施共同違法之行為開罰,裁罰代言人新台幣4萬元。衛生局指出,違規廣告的常見詞句,首位是「改善心血管」詞句,佔2成,其次是「減肥瘦身」。此外廠商在推出商品時,總是希望能經由知名人士或專家學者的現身說法,提高消費者購買意願及產品說服度,達到最大的廣告效益。衛生局提醒,代言人多認為自己有親自試用,並且使用後覺得確實有效、沒有產生不良影響,向大眾公布自己的試用心得,就不會有法律上的問題。實際上,這樣的想法要特別小心。因為根據食品衛生管理法規定,對於食品所為之標示、宣傳或廣告,包括所有使不特定人士知悉產品內容之人,如果廣告有不實、誇張或易生誤解之情形,即會被處新臺幣4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之罰鍰。

沒貼禁菸標示、供菸品給未成年 當心挨罰

沒貼禁菸標示、供菸品給未成年 當心挨罰#挨罰

(優活健康網記者沈俐萱/綜合報導)暑假到來,青少年更容易接觸菸品及嘗試吸菸,因此臺北市政府衛生局於暑假7月、8月期間,擴大進行臺北市12個行政區菸害防制稽查輔導工作,針對三人以上工作職場、網咖、KTV、撞球場等重點場所及販賣菸品場所加強稽查及宣導,重點還包括,正確張貼禁菸標誌及販賣菸品場所健康警示圖文、禁止賣菸給未滿18歲青少年等。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健康管理處處長林莉茹表示,自實施菸害防制新規定至今已超過3年,根據稽查取締結果發現,臺北市許多禁菸場所之禁菸標示,因日曬雨淋褪色或脫落、或因商家店面重新裝修或清潔不慎移除、或因新開幕或設立不知要張貼,或標示被遮住,未符合菸害防制法「應於所有入口處設置明顯禁菸標示」的規定,依法可處新臺幣1萬元~5萬元。衛生局提醒,各禁菸場所負責人應瞭解並落實相關法令規定,發現場所禁菸標示已有毀損,或場所因裝潢而將原禁菸標示移除等情事,應立即予以張貼新的禁菸標示於入口處,以免受罰,此外建議商家可結合店面風格一起設計,並採具防水材質固定式之禁菸標示,避免遇水或潮濕而破損。除正確張貼禁菸標示外,暑假菸害防制另一重點工作為杜絕青少年取得菸品管道,為降低青少年自商家取得菸品情形,衛生局自98年至101年6月30日止,已結合警察局加強稽查,董氏基金會菸害防制組主任林清麗表示,根據國際研究文獻指出,89%的吸菸者是從19歲前開始吸菸,其中更有60%在高中畢業時即有菸癮,所以讓菸品可近性降為零,是預防孩子吸菸的第一步。林清麗主任呼籲業者應落實遵守「販菸三部曲:問年齡、檢視證件、未滿18拒賣菸」,以杜絕青少年取得菸品管道。且目前正值暑假期間,青少年更容易接觸菸品及嘗試吸菸,林莉茹處長呼籲,各販賣菸品場所業者應督促從業人員,加強確認購買菸品者年齡,切勿心存僥倖,以免違法受罰,也應加強人員菸害防制宣導教育及確認顧客年齡之基本標準作業流程訓練,以杜絕違法販賣菸品予未滿18歲青少年情事。希望大家共同支持,一起為青少年健康來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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