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活健康網記者陳承璋/綜合報導)日前,中央政府部門才訂定明年的手搖飲料,須禁止保力龍杯的使用。但是,目前市售的泡麵,卻多數是用保利龍碗販售,而根據研究,保力龍材質的杯碗用具,只要盛裝溫度超過七十度的湯湯水水,就會釋放出治癌物質苯乙烯單體。對此國民黨立委對衛生署提出質疑,為何不全面禁用?「泡麵改用紙碗,成本僅多出0.45元,難道台灣人的健康不值這樣的錢?」,立委楊瓊瓔批評。而她也指出,中國大陸在二○○二年已全面禁用保麗龍製品,但台灣超過半數的泡麵碗仍使用保麗龍,且法規沒有限制;但保麗龍遇熱,約攝氏七十度以上即會釋放苯乙烯單體,長期接觸有害健康。對此,與會食管局科長鄭維智表示,衛生署對塑膠類容器使用都有嚴格控管與限量要求,並訂定食品器具容器包裝衛生標準,控管、要求塑膠類食品容器具,符合標準才能做為食品容器具,且食品容器具測試包括材質及溶出測試,苯乙烯也在監測範圍內,並訂限量標準,目前市面上所使用塑膠類材質都符合衛生標準。市面上的保麗龍泡麵碗安全性,鄭維智說,都已經過檢測,對人體沒安全疑慮。而楊瓊瓔也點名知名泡麵業者,在中國大陸是使用耐高溫的聚丙烯(PP),但在台灣卻仍使用保麗龍。她說,若規定改用紙碗,每個碗裝麵成本約增加○.四五元,衛生署應加強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