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活健康網記者顏賽芬/綜合報導)家裡沒吃完的飯菜放在保鮮盒裡,隔天可以直接加熱嗎?隨身帶水壺補充水分,最高可以裝到幾度的熱水呢?這些每天都會遇到的小問題,其實在器具上都應該能夠找到答案。食物藥品管理局近年來逐步要求塑膠類食物器具業者,必須要產品上清楚標示材質、產地、耐熱程度等資訊,避免消費者不當使用,產生中毒危機。繼101年推動重複性使用之塑膠類食品容器的標示管理,今(102)年7月21日起,第二階段的一次性使用之塑膠類食品器具標示管理即將上路。依據食品衛生管理法,塑膠類的食品器具、食品容器、食品包裝,日後都應清楚標示產品名稱、使用材質、耐熱溫度、原產地、重量/容量,及製造日期等。只要產品資訊透明化,就不怕消費者勿用、過度加熱,產生中毒疑慮。依標示正確使用 就不怕中毒依據食品衛生管理法,標示字體的長度與寬度不能小於2毫米,印刷及打印的方式也不能退色或脫落,違者可依法辦理。民眾日後購買奶瓶、保鮮盒、水壺等塑膠類容器,可以注意包裝上的印刷或打印、壓印標示,了解每種產品的使用方式。另外,食藥局提醒,若食品容器已經標明是「一次性使用」的產品,就不應該重複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