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活健康網新聞部/綜合報導)內政部於10月2日邀集地方政府、創世基金會等照顧植物人、重癱者之身心障礙社會福利機構代表召開「身心障礙福利機構設施及人員配置標準」研修會議,由次長曾中明主持,會議檢討身心障礙福利機構衛浴設備設置比例相關規定,經相關單位充分討論已獲致修法共識,衛浴設備不適用1:6設置比例。內政部表示,該修正草案將儘速依法制作業程序辦理修正發布相關事宜。內政部說明,在衛浴設備設置比例部分,該會議決議,對於設立專區或專責照顧植物人、重癱或長期臥床者之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將不適用一般身心障礙福利機構衛浴設備1:6設置比例之相關規定。其廁所之設置比例計算基準,將不包含此類機構照顧之植物人、重癱臥床等服務對象在內,而洗澡設備之設置比例也決議同步放寬。內政部指出,現行「身心障礙福利機構設施及人員配置標準」有關住宿機構規定廁所設置與服務人數比例,不得小於1比6,是希望增進服務對象及工作人員協助個案如廁之方便性。97年1月30日該設施標準修正發布後,基於身心障礙福利機構照顧對象之障礙類別眾多且身心功能不同,內政部亦於同年4月24日函釋,可將各式馬桶、移動式大便器等數量納入計算,並非以廁所間數為計算單位,以提供各縣市政府較有彈性並符合植物人照顧之作法。但為了有利實務執行,並考量該類機構的實際狀況,內政部此次研修會議決議,將衛浴設備設置比例之彈性作法,明確納入「身心障礙福利機構設施及人員配置標準」。同時,考量植物人、重癱臥床等服務對象仍有身體清潔沐浴之需求,本次會議也決議該等機構應設置至少1套適合臥床或乘坐輪椅身心障礙者使用之洗澡設備,其設置數量以服務人數60人為計算基準,未滿60人者,以60人計算。換句話說,服務人數在60人以下的機構,至少應該設置1套適合植物人、重癱、長期臥床者的洗澡設備,61以上119人以下的機構則應設置2套,以此類推。另外針對專責照顧植物人之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其客廳、餐廳及日常生活訓練室同時放寛可以綜合使用,得不單獨設立。內政部也針對日前小型養護型機構因硬體設施改善、失智照顧型機構照顧服務人數等相關議題,邀集地方政府及老人福利機構等檢討「老人福利機構設立標準」。內政部表示,設立標準修正草案已納入小型養護型機構廁所設置之替代改善方式,同時為使地方政府在輔導老人福利機構改善之認定標準明確且一致,並增訂「老人福利機構不符老人福利機構設立標準替代改善設施認定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