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活健康網新聞部/綜合報導)行政院會今(13)日通過衛生福利部籌備小組所擬「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組織法」草案,將函請立法院審議。行政院長陳冲表示,衛生福利部組織法草案已於立法院第8屆第1會期完成委員會審議,其中第5條次級機關名稱部分保留協商,立法委員就社會及家庭署的機關名稱仍有不同意見,將要求衛生署、內政部與關心本案的立法委員及相關民間團體積極溝通,尋求共識,以利儘速完成該法案立法程序。衛生福利籌備小組表示,為因應國內人口高齡化及少子女化問題,並統籌過去因應各類人口群需求而各自發展的津貼與補助,以健全家庭經濟安全制度,101年2月16日函請立法院審議的「衛生福利部組織法」草案,已增訂第5條第1項第5款為「社會及家庭署:規劃與執行老人、身心障礙者、婦女、兒童及少年福利及家庭支持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