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活健康網記者沈俐萱/綜合報導)染髮變色現在已成為年輕人變化外型、轉換心情的最佳選擇,但染髮劑多由化學成分組成,不當使用或不合格產品所引發的問題時有所聞。臺北市政府衛生局針對轄內的造型髮廊、美髮材料行等,進行市售染髮劑品質檢驗,共抽驗15件產品,檢驗結果發現有8件不合格(53.3%),其中有2件涉未領有許可證字號,另有6件經檢驗發現染髮劑成分與行政院衛生署原核准內容不符。此外;抽驗之產品中有4件產品涉及標示違規。為確保安全使用染髮劑,避免可能產生副作用,行政院衛生署對染髮劑使用的成分、種類及含量訂有標準。依行政院衛生署公告「含藥化粧品基準表」中,化學成分「p-Phenylenediamine」、「o-Aminophenol」等列屬染髮劑成分,含有該表列成分的化粧品,屬「含藥化粧品」,需依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向行政院衛生署申請查驗登記,取得許可證後,始得輸入或製造。臺北市政府衛生局表示:依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規定,化粧品外盒包裝或容器必需顯著標示「產品名稱」,產品同時具外盒包裝及容器,應標示「製造廠名稱、地址(國產者)」、「進口商名稱、地址(輸入者)」、「內容物淨重或容量」、「用途」、「用法」、「批號或出廠日期」、「全成分」、「保存方法及保存期限」、「許可證字號(含藥化粧品者)」等9項於外盒包裝上。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再次呼籲消費大眾,想要擁有美麗健康的髮色,購買染髮劑時一定要留意所使用之產品是否符合規定,且謹守「一不二要」原則:「不輕信誇大療效宣稱、要購買來源清楚產品、要認明完整中文標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