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稱

扯!蝦球沒蝦、荔枝果凍沒荔枝

扯!蝦球沒蝦、荔枝果凍沒荔枝#宣稱

(優活健康網記者陳承璋/綜合報導)談到台灣的食品加工業,不論是讓食物永遠不壞,或是讓食物能「無中生有」的功力,簡直是可以排行世界第一,根據消基會對市面的食品進行抽查,發現,火鍋裡頭的蝦球,成分可以完全沒蝦;荔枝果凍,可以完全沒有荔枝,卻可以瞞過廣大的消費者,使這些「掛名」的食物,也能因「香料」而有蝦有荔枝,簡直令人嘖嘖稱奇!草莓巧克力棒 沒草莓也沒巧克力根據消基會的抽查指出,在此次採樣的過程中發現,糖果餅乾等零食零嘴中最容易發現名實不符的情形,其中還不乏知名廠商、於電視廣告中強力播送的商品,不符合的情形如, pinky水蜜桃薄荷糖:沒有水蜜桃。吉米吉台漁碼頭-紅蟳棒:沒有紅蟳。盛香珍荔枝椰果:沒有荔枝。滋露草苺巧克力:沒草莓。台灣尋味錄雞蛋布丁:沒雞蛋。咔咔草莓巧克力棒:沒草莓、巧克力。其中,桂冠蝦球裏頭,竟然完全沒有蝦子的成分。而若廠商所販賣的產品,沒有添加任何有關於商品上的原料,僅能稱為「風味」或「口味」,可是在這些被抓包的廠商,卻沒有明確的在包裝上標示這些標語,很容易誤導消費者購買。消基會呼籲,根據根據《食品衛生管理法》第28條規定,若產品有廣告不實之情形,可依同法第45條之規定,處新臺幣四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鍰;再次違反者,並得命其歇業、停業一定期間、廢止其公司、商業、工廠之全部或部分登記事項,或食品業者之登錄;經廢止登錄者,一年內不得再申請重新登錄。情節重大者,除依前二項規定處分外,主管機關並應命其不得販賣、供應或陳列。因此,業者應以誠信經營為原則,充分告知產品相關資訊,以贏得消費者的信任。食藥署也應面對市場充斥這一類商品的現況,研擬加強管理規範的可行性,避免消費者誤入食品叢林、迷失在隱晦不明的宣稱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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