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很多人都會做健康檢查,不過,也常傳出有些人做了健康檢查之後,還是沒有及時發現病情,最後錯過了治療的黃金時機。先前就有一位旅居美國的建築師,四年前回台灣到一家知名診所做健檢,當時醫師卻沒發現他的X光片有異常,直到過了兩年後,這名建築師因為發病,才被檢查出,他已經是惡性胸腺瘤的末期,他因此氣得告上法院求償,現在法院認定醫師的確有疏失,判決這家診所和醫師要賠償新台幣521萬。位在台北市精華地段的中心診所,曾是許多政商名流首選的知名醫院,為了更瞭解自己的身體狀況,一名旅美的顧姓建築師,96年時,回台到中心診所做健康檢查,但診所卻沒查出他的胸部X光有異常。2年後,他因為發燒到醫院就診,才發現罹患惡性胸腺瘤末期,五年存活率只剩25%。他認為當時醫師就可以看出病灶,但卻沒有察覺,因此提告求償。台北地院判決,中心診所確實有疏失,醫生和診所須連帶賠償新台幣521萬多元,全案還可上訴。對此,中心診所表示還沒收到法院判決書,暫時無法回應。而醫改會也發現,過去一些醫療檢查糾紛的案件裡,不少民眾想要調閱以前的健檢照片檔案,但醫院卻說全部找不到了。醫改會表示,坊間越來越多標榜高價的自費檢查,但高價並不一定代表準確性。民眾在健檢前,除了審慎評估各家醫療院所外,健檢後一定要索取書面及影像病歷資料做留存,以保障自己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