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腺瘤

影音/健檢未發現罹癌 診所敗訴判賠

影音/健檢未發現罹癌 診所敗訴判賠#肺腺瘤

現在很多人都會做健康檢查,不過,也常傳出有些人做了健康檢查之後,還是沒有及時發現病情,最後錯過了治療的黃金時機。先前就有一位旅居美國的建築師,四年前回台灣到一家知名診所做健檢,當時醫師卻沒發現他的X光片有異常,直到過了兩年後,這名建築師因為發病,才被檢查出,他已經是惡性胸腺瘤的末期,他因此氣得告上法院求償,現在法院認定醫師的確有疏失,判決這家診所和醫師要賠償新台幣521萬。位在台北市精華地段的中心診所,曾是許多政商名流首選的知名醫院,為了更瞭解自己的身體狀況,一名旅美的顧姓建築師,96年時,回台到中心診所做健康檢查,但診所卻沒查出他的胸部X光有異常。2年後,他因為發燒到醫院就診,才發現罹患惡性胸腺瘤末期,五年存活率只剩25%。他認為當時醫師就可以看出病灶,但卻沒有察覺,因此提告求償。台北地院判決,中心診所確實有疏失,醫生和診所須連帶賠償新台幣521萬多元,全案還可上訴。對此,中心診所表示還沒收到法院判決書,暫時無法回應。而醫改會也發現,過去一些醫療檢查糾紛的案件裡,不少民眾想要調閱以前的健檢照片檔案,但醫院卻說全部找不到了。醫改會表示,坊間越來越多標榜高價的自費檢查,但高價並不一定代表準確性。民眾在健檢前,除了審慎評估各家醫療院所外,健檢後一定要索取書面及影像病歷資料做留存,以保障自己的權利。

罹肺腺瘤被誤診兩年 知名診所敗訴

罹肺腺瘤被誤診兩年 知名診所敗訴#肺腺瘤

媒體報導,一名旅美的顧姓建築師於民國96年間回台至忠孝東路一家診所進行胸部X光檢查,當時X光片經過兩位醫師判讀均認為沒有異常,但兩年後顧姓男子發現自己罹患惡性胸腺瘤最末期,因而治療喪失工作能力,向該診所和兩位醫師求償。法院審理時認為,顧姓男子的X光片上有一塊陰影,雖然不能直接證明是癌症,但醫師不應排除是胸腺瘤初發病灶,因此認定醫師有疏失,判診所和醫師必須賠償顧男521萬多元,全案仍可上訴。胸腔外科醫師江友馨先前接受優活訪問時指出,胸腺瘤是罕見的縱膈腔腫瘤,僅佔所有惡性腫瘤的0.2至1.5%,發生率男女相同,一般發生在40至60歲。醫師表示,胸腺瘤與多種不同的自體免疫疾病有關,臨床表現有有3分之1到2分之1的病人以沒有症狀的前縱隔腫瘤來表現,另外3分之1的病患則有胸痛和咳嗽等局部症狀,其他3分之1的病人在對重症肌無力做評估時被發現。事實上前行政院長唐飛於2000年時也曾在台北榮總進行過肺腺瘤的摘除手術,醫師說,對典型的、有包膜的、臨床上判斷能完全切除的腫瘤,不要施行穿刺切片,直接手術切除是合理的;若是不典型的表現或侵犯性的、臨床上判斷適合先做前導性治療的腫瘤,則宜先做手術前的切片。醫師表示,在治療肺腺瘤方面,大多數的胸腺瘤是有包膜且非侵犯性的,如此手術切除是足夠的。但有3分之1的病人表現出局部侵犯或轉移,此時需合併化學治療及放射線治療。醫師提醒,民眾應該定期健康檢查胸部X光以及尋求專科的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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