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輪狀病毒大傳小 兄弟輪流住院達10天!

輪狀病毒大傳小 兄弟輪流住院達10天!#販菸

(優活健康網新聞部/綜合報導)寶寶不出門真的就可以預防病毒感染嗎?台北市萬芳醫院吳文豪醫師指出,許多家長認為「不帶小孩子出門就不會遭到病毒感染」是錯誤的觀念,以傳染力高的輪狀病毒來說,診間常出現上幼稚園的哥哥姐姐在學校感染後,進一步傳染給家裡襁緥中嬰幼兒的情況,家長不得不慎。吳文豪醫師表示,上月就有感染輪狀病毒的兄弟檔,5歲的哥哥先出現嘔吐腹瀉症狀,一開始被誤以為腸胃炎,但因症狀持續,至醫院檢查時才確診感染輪狀病毒而住院,兩天後,4個月大的弟弟嚴重燒、吐、拉,一天甚至水瀉超過十次以上,兩人輪流住院長達10天。吳醫師解釋,幼稚園的孩子因年紀較大,所以輪狀病毒感染的症狀較輕微,會出現食慾不振、嘔吐、發燒及腹瀉的狀況;而家中抵抗力更弱的嬰幼兒,情況可能會更加嚴重。臨床上就曾出現一天腹瀉二十幾次的小寶寶,最後造成急性脫水、體內電解質失衡,出現雙眼上吊、口吐白沫的症狀。玩具、門把、桌面等地方都是最常窩藏輪狀病毒的地方近期幼稚園、托兒所陸續開學,其中,小朋友的生活作息都在封閉的空間更是病毒傳散的溫床。吳醫師說明,輪狀病毒可透過糞便與飛沫傳染,並存活在物體表面長達10天,尤其是小朋友常接觸的活動地點像是玩具、門把、桌面等地方都是最常窩藏輪狀病毒的地方,當小朋友觸摸到受汙染的物品,只要10顆病毒就會造成感染。此外,放學後輪狀病毒也跟著小朋友帶回家中,進一步感染家中嬰幼兒,造成嬰幼兒即使不出門也會感染輪狀病毒的情形。提醒家長,除了小朋友為傳染媒介外,大人接觸的環境較為複雜,雙手以及衣服都可能會有輪狀病毒蹤跡,任何方式都是病毒傳染途徑,家長可千萬不能大意!目前已有七種輪狀病毒型別正在全世界各地流行輪狀病毒已出現變異型別,家長在選擇口服輪狀病毒疫苗應注意可以保護的型別。吳文豪醫師解釋,過去常見的輪狀病毒一共有五種,分別為G1、G2、G3、G4、G9等血清型,但因輪狀病毒基因會重新組合,產生變異型別,現在已出現G8、G12兩種變異型別。從國際研究中也發現,G8、G12等型別在歐洲、美洲、澳洲等地出現大規模的感染,且由於是新變異的病毒,造成的住院率也較以往高。以G12為例,感染後的住院率可達16.2%,約6個感染G12的小朋友就有1人須住院觀察,目前嬰幼兒對新興病毒普遍沒有抗體,一旦感染情況就會更加嚴重。而這幾年在台灣也曾出現過感染G8、G12的案例,家長應多加注意。寶寶不出門仍感染 可用疫苗先預防許多家長認為把嬰幼兒留在家中,並做好居家環境整潔就可以避免輪狀病毒感染,是一種錯誤的迷思概念,提醒家長切勿存僥倖心態。預防輪狀病毒感染,建議大人與小朋友回家後都要勤洗手並換下外出衣物,同時也可接種口服輪狀病毒疫苗,雙管齊下才能有效預防。呼籲家長,在寶寶出生2個月時,可同時接種五合一疫苗與輪狀病毒疫苗,為寶寶建立免疫防線。而目前市面上已有可預防七種輪狀病毒型別的輪狀病毒疫苗,其中包含G8、G12兩種新型別,在家中嬰幼兒免疫系統尚未發展完全之前,即進行疫苗的預防,才能夠給家中嬰幼兒最完善的防護。

苗栗七成商家販菸給未成年青年 五大超商也在內

苗栗七成商家販菸給未成年青年 五大超商也在內#販菸

(優活健康網記者陳承璋/綜合報導)未滿十八歲的青少年,照規定販菸店家應是不能把菸品販售給他們,但是根據苗栗縣衛生局進行「神秘客」的調查,透過未滿十八歲的神秘客,到各大超商及販菸商店買菸,竟然發現,高達七成的店家,會把菸品販賣給這些未成年青年,而國內五大超商也在名單之內,看了真讓人咋舌!七成業者販菸給未成年青年 最高可罰五萬元衛生局指出,進行五次神秘客調查,共調查縣內126家菸品販售業者,包括,五大超商、雜貨、賣場等,調查結顯示,高達七成的商家,會把菸品販售給未成年青少年,而苗栗縣衛生局局長羅財樟指出,相較於成年人,未成年青少年,若接觸到菸品會比成年人來得更容易成癮,即使每周吸一到兩支菸,就可能出現成癮症狀。而根據菸害防制法第十二條明文規定,販賣菸品的負責人或從業人員,不得提供菸品給未滿十八髓的青少年,違者最高可處新台幣五萬元以下罰鍰,對此,衛生局也呼籲業者,一起與政府機關努力,拒絕販菸給未成年青少年,保護他們的健康!

販菸業者反彈 衛生局重申販菸原則

販菸業者反彈 衛生局重申販菸原則#販菸

近來有檳榔攤業者向臺中市政府衛生局投訴,詢問檳榔攤為什麼不能像便利店一樣將菸品擺出來展示。對此,衛生局菸害稽查人員表示,依「販賣菸品場所標示及展示管理辦法」規定,營業面積小於6平方公尺不能為菸品展示,如果檳榔攤販售營業面積大於6平方公尺,就可以將菸品展出。但展示面要距外部2公尺以上,不得有同一品項超過1個牌面,並應張貼明顯之販菸警示圖文,且展示菸品不能用任何引人注意之方式,否則會被處新台幣1萬到5萬的罰鍰。此外,有部分檳榔攤業者抱怨,已經把菸品都收到抽屜或用布簾將菸品遮蓋住,沒有展示菸品,怎麼還要張貼警示圖文。衛生局回應,依照菸害防制法第10條第1項之規定,販賣菸品之場所,應於明顯處標示張貼吸菸有害健康、免費戒菸專線或本場所不供應菸品予未滿十八歲者等語之警示圖文。換言之,只要有販賣菸品,無論有沒有將菸品展示出來,都要張貼販賣菸品之警示圖文,否則也會被處新台幣1萬到5萬的罰鍰。臺中市政府衛生局表示,有關販賣菸品業者違反菸害防制法而被處罰的情形,除因故意或過失販賣供應菸品給未滿十八歲者外,就是屬不清楚「販賣菸品場所標示及展示管理辦法」之規定。如菸品展示架之放置除非放在服務人員之櫃檯後方為菸品展示者,應該距離地面1點3公尺以上,且距離結帳櫃檯2公尺以上。且同樣的菸品只能擺一個牌面,並應該距離店鋪外2公尺以上,更不得以電子螢幕、動畫、移動式背景、聲音、氣味、燈光或其他引人注意之方式為菸品展示。如果違反上述規定,同樣會被處新台幣1萬到5萬的罰鍰。衛生局指出,菸害防制法新修正施行至今已近2年,對於菸品之廣告與行銷已經嚴格禁止與限縮,加上販賣菸品場所標示及展示管理辦法之規定,菸品已可說是不能有任何形式之廣告或行銷,目的是為了避免引起不特定人之購買菸品欲望,以間接降低吸菸人口,達到防制菸害之目的。如果有賣菸業者違規促銷或廣告菸品,會被處新台幣10萬元到50萬元罰鍰,而菸商或進口商違法促銷菸品或廣告者,將處新台幣500萬到2500萬的罰鍰。※優活健康網提醒您:未成年請勿吸菸、吸菸有害身心健康!優活推薦:父母別再抽菸! 二手菸會讓兒童得中耳炎http://www.uho.com.tw/hotnews.asp?aid=12925抽菸可以防止憂鬱?!專家:但增加自殺風險http://www.uho.com.tw/hotnews.asp?aid=12140抽菸的爸媽注意 「三手菸」照樣危害小孩http://www.uho.com.tw/hotnews.asp?aid=11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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