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救濟計畫

政府承擔醫院生育過失?婦團批:婦女保障何在?

政府承擔醫院生育過失?婦團批:婦女保障何在?#生育救濟計畫

衛生署近日提出「生育事故救濟計劃」,計畫內容竟是獎勵醫院用和解處理生產醫療糾紛,等於拿人民納稅錢補助救濟金!民進黨立法委員黃淑英痛批計畫內容荒唐。台灣女人連線秘書長蔡宛芬接受優活訪問表示,此計畫的立意不妥,對婦女沒有保障。對於各界批評,衛生署說會再召開專家會議討論。衛生署提「生育事故救濟計畫」,希望減少生育醫療糾紛,但計畫內容卻遭痛批。蔡宛芬說,看到此計畫內容後,發現是當生育過程為醫院過失時,醫院如果決定與家屬和解,就會拿和解書向衛生署申請救濟金,對此做法我們很質疑。她指出,這樣的做法,會演變成醫療院所的過失或責任,是由政府幫忙承擔,而產婦的生產風險則自己來承擔,對婦女一點保障都沒有。蔡宛芬說,我們希望當醫院有疏失時,政府可以代位求償、當產婦的後盾,不要讓家屬獨自對抗醫院;況且如果醫院認為是屬於生產的自然風險,堅持不願和解,產婦及其家屬就只能「自認倒楣」,或是透過訴訟得到賠償,等於求助無門。黃淑英表示,生育事故救濟的討論與已有8年之久,台灣女人連線等婦女團體歷經多年努力、共同提出「生產風險補償條例」,但這次竟讓此政策倉促上路,顯然是選舉考量。 對於外界批評,衛生署表示目前計劃的內容,只是初步的構想,並非確定的草案,預計近日會召開專家會議,凝聚各界意見,才會擬定出實際計劃。蔡宛芬說,如果衛生署有意願,婦女團體願意持續溝通。

生育救濟是「社會安全」 非賠償醫事責任

生育救濟是「社會安全」 非賠償醫事責任#生育救濟計畫

行政院衛生署想推動「生育事故救濟計畫」,外界質疑這是政府在遇到生育事故的時候,拿納稅人的錢來彌補醫療疏失,醫改會表示,此計畫是遇醫療糾紛時「花錢了事」,醫療品質會更低落,對此衛生署醫事處表示,目前救濟金只支付非醫事責任部分,這算是一種社會安全機制,不會是全民買單。衛生署醫事處長石崇良指出,難產、生育意外等事故很容易釀成醫療糾紛,對簿公堂沒有贏家,對醫病雙方都不利,有些意外並不是醫療行為所造成,例如「羊水栓塞」造成孕婦死亡,每年都有案例,是無法預期的風險,有鑑於此,衛生署希望能對孕婦或新生兒因生產中導致死亡或重殘個案,不論是否有醫療疏失,都可獲救濟金來彌補,「如果是醫師、醫院的疏失造成生產意外,一樣要依照正常程序走司法途徑。」生育事故救濟計畫預計於2012年1月1日實施,全國提供生產服務的醫療院所、助產所,必須經過衛生署評鑑後才能加入此計畫,估計全台有1000多家。根據醫學統計,發生羊水栓塞的產婦死亡率高達86%,新生兒死亡率也達60%。「羊水栓塞」是指大量羊水進入孕婦的血液中,造成栓塞現象,並大量消耗凝血因子,導致凝血能力消失,致使產婦發生休克及大量出血後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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