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活健康網記者陳承璋/綜合報導)全球最嚴格!因台灣酒駕釀成重大傷亡的事件層出不窮,從今(13)日凌晨起,堪稱全球最嚴格的酒駕新法規定,大約一個六十公斤的成人,只要喝三罐小瓶啤酒開車上路,也就是呼氣酒測值達0.25,就必須判處至少兩個月的有期徒刑,且不可易科罰金。只要喝超過三瓶啤酒,被警察抓到就等著吃上牢飯!新修正中華民國刑法公共危險罪第185條之3於6月13日生效;修正後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14條條文,一併同步實施。因此,修正後條文,包含吐氣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25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0.05%以上,屬公共危險罪。飲用酒類或其他類似物,吐氣濃度達每公升0.15毫克或血液中濃度達0.03%者,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規定。對此,警政署指出,修法後,民眾有酒駕和毒駕行為至少判處2個月以上有期徒刑,並從嚴處罰;若酒駕或毒駕致人於死或重傷,處罰刑度分別提高為「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為此,提醒民眾,酒駕不開車,以免造成無法挽回的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