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活健康網實習記者劉麥文/綜合報導)市面上越來越多精油產品,五花八門、琳琅滿目,更有部分產品會宣稱誇大或涉及醫療效能,誤導消費者。行政院衛生署就訂定了「化粧品得宣稱詞句及不適當宣稱詞句」,業者須依規定,於產品外包裝完整標示相關資訊。直接塗抹於皮膚之精油產品,屬化粧品管理,不得標示虛偽誇大或涉及疾病治療效能等詞句,如鬆弛情緒、提神醒腦、容易入睡、幫助睡眠等詞句,違反者,可處新臺幣10萬元以下罰鍰。化粧品之廠商應於事前將廣告內容提出申請,且內容不得猥褻、有傷風化、虛偽誇大或涉及醫療效能,經衛生主管機關核准後,才可登載或宣播。而非直接使用於人體皮膚之薰香類別精油,屬一般商品,亦不得宣稱醫療效能,違者處新臺幣60萬元以上至2500萬元以下之罰鍰。衛生局呼籲企業經營者應遵守我國相關法定之規範,並善盡保障國人安全之責任,以免觸法受罰。另外提醒民眾,選購精油系產品時應檢視其標示是否完整清楚,切勿購買來源不明、標示不清或宣稱誇大療效之產品使用,以免影響自身健康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