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活健康網新聞部/綜合報導)有關7日媒體報導:「有關研究生領取薪資繳納補充保險費」,健保局回應說明:依健保法相關規定,研究生如有工讀領取薪資所得,單次領取達5000元時,即應繳納補充保險費,因為研究生已屬成年人層次,應對健保自助互助之制度盡一份社會責任。而研究生如有經濟較為弱勢,符合低收入戶者,則免扣取補充保險費。如具中低收入戶資格者,或領取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費,或符合健保法第100條所定之經濟困難者,其單次領取金額未達基本工資(18,780元)時,均免扣繳補充保險費,指出並非對窮研究生兼職打工都不放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