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活健康網新聞部/綜合報導)台北市政府消防局指出,某連鎖速食店重慶店違反消防安全相關規定,店內滅火器過期及消防栓箱門無法開啟,消防局表示,經現場檢查確定,已當場開立消防設備限期改善單,要求業者於10日內改善完成,如逾質未改善,將處以新台幣6千元至3萬元之罰款。 消防局表示,救災救護指揮中心(119)在10月10日傍晚18時50分接獲民眾反應指出,位於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上某知名連鎖速食店內滅火器過期及消防栓箱門無法開啟,因此立即派員前往現場進行檢查。檢查後發現,現場確實有二具滅火器滅火效能值不足(已過期,其有效期限至101年9月1日),且其中一具滅火器有壓力不足狀況;此外,室內消防栓箱內部水帶有些微硬化。消防局已針對上列缺失皆立即開立消防設備限期改善單,要求業者於10日內改善完成,如逾質未改善,將處以新台幣6千元至3萬元之罰款。 消防局指出,經查相關檢查資料顯示,該場所因營業場所面積未達列管標準,因此非消防局列管場所。但該場所仍有進行消防檢修申報作業,101年上半年檢修申報於101年04月21日申報完成,消防局於101年5月3日至現場進行消防安全設備複查,複查結果發現有滅火器滅火效能值不足(滅火器過期)及緊急照明設備故障,並現場開立消防安全設備限期改善單,要求業者盡速改善完畢,並於101年6月6日再至現場進行消防安全設備限期改善複查,檢查結果皆已改善。不過,消防局表示,當時改善後的滅火器有效期限至101年9月1日,於消防安全設備限期改善複查日當時(101年6月6日)是為合格,故當時該場所之消防安全設備皆已改善無安全顧慮,而室內消防栓箱門經現場檢查並無無法開啟之狀況,經現場打開後僅發現水帶有輕微硬化狀況,亦請其一併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