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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尊重公共場所母乳哺育!衛生局對故宮開罰

請尊重公共場所母乳哺育!衛生局對故宮開罰#故宮

(優活健康網記者沈俐萱/綜合報導)日前發生國立故宮博物院員工以不雅觀為由驅趕哺乳媽媽爭議事件,臺北市衛生局經調查後有違反「公共場所母乳哺育條例」,依法對行為人及故宮負責人各處新臺幣6,000元罰鍰。臺北市衛生局表示,經兩方陳述意見說明、監視器錄影帶等相關事證,認定行為人對曾姓媽媽有遭妨礙之行為,已構成違反「公共場所母乳哺育條例」,婦女於公共場所母乳哺育時,任何人不得禁止、驅離或妨礙,且其權利不得因該公共場所已設置哺集乳室而受影響規定,因此依規定,處故宮博物院員工新臺幣6,000元罰鍰,且行為人為該公共場所的從業人員,除非雇主能證明非內部規定所致,且已事先教導該從業人員,否則將負連帶責任,因此故宮負責人也挨罰6,000元。衛生局再次呼籲,請尊重婦女於公共場所哺育母乳權利,不得禁止、驅離或妨礙,各公共場所應加強員工之教育宣導與管理,不得用已設置哺集乳室為由,禁止、驅離或妨礙哺乳媽媽在公共場所哺餵母乳,以保障婦女於公共場所哺乳之權利,營造友善的哺育母乳環境。衛生局健康管理處處長林莉茹也表示,母親以母乳哺餵嬰幼兒是最自然、最美麗和愛的表現,公共場所母乳哺育條例自99年11月24日實施,以保障婦女於公共場所哺育母乳之權利,並提供有意願哺育母乳之婦女無障礙的哺育環境,也期待社會大眾共同營造母嬰親善的哺乳環境。林莉茹處長並再次呼籲:請尊重公共場所母乳哺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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