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活健康網記者沈俐萱/綜合報導)衛生署原本規定推拿師自5月1日起全面退出中醫院所,政策一公開就引起推拿師反彈,因此衛生署日前(4月11日)召開之「民俗調理(推拿)從業人員執業相關問題」會議係針對民俗調理行為之定位與相關管理問題進行研商,現在只要相關人員能夠遵守「七不、三要」原則,推拿師可能可以繼續從事現有業務,但是衛生署也表示,目前只是初步結論,未來會再訂定後續完整的法規問題。衛生署也表示,基於「提升中醫醫療品質」、「保障消費大眾健康權益」及「兼顧從業人員生計」三大原則及適法性,並通盤考量中醫診所內之傳統整復推拿人員管理問題,明確訂出「七不、三要」原則,未來為加強稽查,依法查處,其中「七不」為不得從事醫療行為、不得宣稱具有療效、不得刊播醫療廣告、不得申報醫療費用、不得從事藥品調劑、不得陳列推銷販售藥物器材以及不得以不正當方法招攬客人。「三要」則規定相關人員注意衣服應與醫事人員有所不同、執業處所須設有獨立隔間、出入動線,以及不同出入口和執行業務時應配帶有識別證等相關規範。衛生署為維護病人健康安全就醫權益及兼顧民眾的服務需求,經會議結論,明確將推拿行為分為兩種,一種是須由中醫師親自執行的「中醫傷科推拿」,係以治療疾病、矯正殘缺為目的,經過診察程序,由中醫師於醫療機構所執行之推拿行為。另一種為可由非醫事人員在非醫療機構執行之「傳統整復推拿」,係以紓解筋骨、恢復疲勞為目的,不屬於醫療行為,不經診察程序,不可宣稱醫療效能,依法亦不得申報健保醫療費用。為讓傳統整復推拿人員管理更上軌道並保障民眾權益,衛生署將依上開會議初步結論,近期再邀集中醫師、傳統整復推拿、消費者等相關團體代表表示意見,訂出完整管理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