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超市、賣場購買生活食品已經成為多數上班族的習慣,但您有仔細查看過「有效期限」嗎?為加強市售食品衛生安全管理,維護民眾消費權益,臺北市政府衛生局近日針對北市108家大賣場、超市是否有違規販售變質、腐敗或逾期之食品,總計查獲9件逾期食品,除要求業者立即下架銷毀違規產品外,衛生局將依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罰鍰3-15萬元。此次查獲的9件逾期食品,包括「家樂福三民店販售之光泉鮮果園及光泉麥茶」、「惠康長沙店販售之蘋果麵包」、「惠康中華分公司販售之韓國原裝進口正安泡菜」及「火焰山德式香腸」、「全聯台北中華分公司販售之禎祥冷凍蕃薯條」及「國防部福利總處北東站販售之藍藻麵及抹茶麵」,皆已依法抽驗,並要求業者依規定將違規產品銷毀。衛生局呼籲販賣業者,賣場中販售的食品種類繁多,內部食品衛生安全管理應確實,其中舖貨或補貨時,應有先進先出(注意有效日期)的管理機制,對於距離有效日期較近之食品,亦應有內部控管機制(如:下架時間等),以避免過期食品仍於販售架上,不僅影響消費者權益亦有損業者商譽;同時提醒消費者採購食品時,無論是進口或國產包裝食品均要有完整的『中文標示』,包括產品名稱、成分、重量容量或數量、廠商名稱、地址及電話、有效日期、原產地等。此外並要仔細核對有效期限,拒絕購買逾期食品,以確保食用安全。衛生局提供查核逾期食品小撇步:1.貨架上之食品外盒髒污、老舊或凹陷2.有效日期短(例如:冷藏生鮮產品、乳製品)3.有效日期較長(例如:罐頭、奶粉、冷凍食品)4.銷售量較差之小廠牌食品5.陳列架較易忽略之食品以上都是常見逾期食品的特性,衛生局再次呼籲市民如發現賣場、超市等場所販售違規食品請與該局聯絡,如因舉發經查證屬實,即依據衛生署「檢舉違反食品衛生案件獎勵辦法」規定,發給檢舉人查獲案件所處罰鍰金額的百分之五作為獎金。衛生局已有設立食品衛生消費者服務專線,民眾如果有發現逾期食品、相關食品衛生問題或有意願加入志工行列者,皆可上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網站查詢相關訊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