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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兒是看護首選?如何分配權利義務?

女兒是看護首選?如何分配權利義務?#權利

(優活健康網記者張桂榕/綜合報導)記得《人到中年,更是理直氣壯》的作者酒井順子就曾形容:所謂中年,就是父母的問題會接踵而來的年紀。而著有《50 歲開始優雅過好日子》、《上流老人:不為金錢所困的75 個老後生活提案》及《50 歲後,也可以過幸福日子》等書的日本精神科醫師保隆就曾提醒:50、60 歲的人,父母差不多就是70 ~ 90 歲。而這時候,他們可能會有兩種情形。一種是「身體還算健康,但手腳及日常生活上的自我照顧能力,已經漸漸變弱」;另一種則可能是已經「失能或失智」。在面對以上兩種情形時,50 歲讀者所應採取的對策就會不同。首先,當父母的健康問題開始亮紅燈時,他們「住」的問題就不能再拖了。日本的內科、顱內及心血管專科醫師石藏文信在他所寫的《好想殺死父母》一書中,並不贊成子女只是因為「年紀大了,我很擔心」,就要父母搬過來同住。他表示對父母來說,離開長年住慣的老家,會形成很大的壓力,反而會成為製造麻煩的根源。這是因為,他們在新家的周圍沒有認識的人,能依賴的就只剩下子女。所以,他提供的建議是分以下三個層次:首先,在父母還能自力生活的時候,就讓父母自己生活。其次,假設父母的腿腳已經不好,日常生活需要照護,就要接受外力支持,利用「照護保險(類似台灣的長照2.0)」裡的居家照護服務。最後,如果父母已經達到重度依賴照護的程度,很難在自家生活,就在自己能力所及的範圍內「照護3 個月左右」,之後就交給專業的機構。然而,著有《行前整理》一書,同時擁有內科、精神科、安寧養護經驗,也曾親自照料失能父母的日籍護理師宮子梓就不忘表示,衰老和疾病的變化,總是又急又快,而非緩慢的進行,且都是在某些意外發生後,才迅速惡化的。所以,她認為這時候的父母住的問題,真的不能再拖了。預做安排與工作分配,以免自顧不暇為了避免父母突然發生需要長期照顧的問題,讓自己措手不及,有必要提早與所有兄弟姐妹們,共同討論如何預先安排父母未來的長照問題,包括:由誰照顧?要不要送去專門的養護中心?費用如何分攤?如果父母中只有一人健在,又該如何安排?特別是當父母其中一人健在,而且身體還算健康時,總不能把他(她)一個人丟著不管。《如何照顧失去老伴的爸媽》一書的作者,身為東京都健康長壽醫療中心研究所研究員的河合千惠子也指出,高齡者健康狀況的分歧點,大概是在過了75 歲之後。超過75 歲,生理功能降低,與各種疾病的發生有著密切關係。像是女性,骨質密度下降可能會引起骨質疏鬆症;而腎臟功能降低,則會造成頻尿;另外,沒有食慾導致營養不良,使得免疫力降低,就容易讓肺炎或流行性感冒等疾病惡化。其次該書認為,正由於高齡者感到的三大不安分別是「金錢」、「健康」與「孤獨」,尤其是剛失去伴侶的父母。詐騙集團會以花言巧語,去煽動這些不安,再以親切的態度取得信任,從騙取年金、存款或財產。再加上高齡者大部分的時間都待在家裡,所以經常會遇到推銷員上門推銷,或者是電話推銷等。又像是,當體力衰退,就會懶得去打掃收拾家裡,或是經常跌倒而造成骨折,也可能因為注意力不集中,而忘記關掉爐火等引起火災。因此,高齡者在日常生活中,也有一些潛藏的危機。從拿不到放在高處的東西、沒辦法提重物,或是因為超市太遠,而覺得購物不太方便等身體方面的問題,到金錢、疾病、健忘、對獨自生活感到茫然、不安等日常瑣事,這些都關係到受傷、體力下降,以及無法及早發現失智症等問題。(本文摘自/空巢的勇氣:人生下半場的35個必修學分/時報出版)

流淚不是弱者 了解10個悲傷的權利

流淚不是弱者 了解10個悲傷的權利#權利

(優活健康網編輯部/綜合整理)我很慶幸,已經整理許多遍生命所遇見的失落經驗,基本上,我生命中深沉的憂傷都處理的讓我的心靈保有平安,不過,我清楚的知道不是所有人都有這份福氣,我們的社會節奏,快速到不允許大家將心安靜的去經歷內心的悲傷,我們的社會常催促大家快點跳過悲傷,誰顯得最堅強,誰就是王者,我們難免會扭曲各自心裡的悲傷。不是文化常態 流淚被等同於弱者我們華人不允許也不鼓勵常悲傷,顯露哀傷並不是我們中華文化的美德,流出眼淚更不是我們文化的常態,「眼淚」常被等同於「弱者」,因此,在這個文化之下活著的我們,常有意無意的壓抑自己的哀傷,快速跳過哀傷,而驅走哀傷,如此壓迫的現象扭曲了我們經歷悲傷的旅程,而導致身心頻頻出狀況。揭露、表達、整合後 有更多能量所以,我鼓勵我們這個社會,提供更多的空間,讓大家主動經歷悲傷,屆時,你將會發現,當悲傷得以揭露、表達、整合以後,我們會帶著更多的能量繼續活著,如果你正在經歷生命中的哀傷與失落,不妨花一些時間看一看由福沃特所撰寫的文字。傷痛、害怕、悲傷是一種普遍反應當你失去了所愛的人或面對重大失落時,你可能會有許多傷痛的感覺與害怕的想法,這些想法與感覺都是一種悲傷的反應,而這是每一個人在失去他們所愛的人或經歷重大失落事件之後的普遍反應,下面10個悲傷的權利,可以幫助你了解你的悲傷是怎麼回事,並且對生命再度燃起希望,用合理的想法看待失落:1) 我可以有自己獨特的失落感2) 我可以隨時自由的表達悲傷的感受3) 我可以用自己的方式表達悲傷4) 我可以請求協助5) 我可以對生活瑣事感到厭煩6) 我可以有突發的情緒7) 我可以藉助信仰處理悲傷8) 我可以探尋失落事件帶給我的疑惑9) 我可以思念或說出我懷念的人或事10) 我可以在療癒的歷程中帶著悲傷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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